復活的生命(上) 白培英 2007.08.05
講壇 復活的生命(上) 白培英 2007.08.05
讀經:以弗所書二章1-10節
什麼是復活的生命?主耶穌賜我們復活的生命,對我們有什麼期許?而我們又該如何活出復活的生命?今天我們要從以弗所書二章1-10節的經文中,分享復活生命的意義以及如何靠著主、靠著聖靈活出復活的生命。

弗二1-4節,說明我們原來是死在過犯裡、在今世的風俗裡、在自己肉體的情慾裡;但是我們因著神的救贖復活了,就脫離了那個舊有的生命,不再沈迷在罪惡過犯裡,隨從今世的風俗,放縱肉體的私慾。雖然基督徒還是可能會犯錯,但是我們恨惡罪惡,一旦軟弱跌倒、陷在肉體情慾裡時,我們願意悔改認罪,求主寶血再次潔淨我們,這是復活的生命與原來生命不同之處。

帝俄時代有一個名叫聶赫夫的人,他在大學三年級時到姑媽家的田莊渡假,遇到了一個名叫卡秋莎的婢女,在一次相遇中他情不自禁地吻了她;之後便離開了那裡。三年後,當他升為軍官,動身要去部隊而路過姑媽家時,再次看到那個婢女,忍不住情慾的衝動,半強制地跟她發生了關係。事後他覺得有些過意不去,便按當時的風俗,留下一百盧布給卡秋莎作為遮羞費,就走了。以後,聶赫夫繼承父親的產業,成為上流社會一位有名望的人。有一次,他被邀請為法庭陪審員時,認出一名被控犯盜竊殺人罪的妓女,正是當初在姑媽家的那位婢女卡秋莎。原來她是因為未婚懷孕被姑媽趕出家門,後又被賣到妓院作妓女,這次之所以受審是因為她在接客時,涉嫌毒死一位客人。當聶赫夫瞭解案情後,知道她是被冤枉的,很想幫她脫罪但卻無計可施,因而卡秋莎被判刑,流放西伯利亞四年。

聶赫夫深知自己當年因為一時的情慾衝動,導致一個女孩歷盡人間滄桑,落入火坑,過著非人的生活,使他非常悔恨。為了彌補自己的錯誤,他決定陪卡秋莎前往西伯利亞,希望能想辦法打通關係幫她減刑。在流放西伯利亞的火車上,聶赫夫跟卡秋莎見了面,雖然聶赫夫向她道歉,希望和他結婚,但是卡秋莎不接受。在流放途中,卡秋莎認識了一位真心對她好的青年,他願意照顧卡秋莎一輩子,沒有多久他們便結了婚,聶赫夫因而離開西伯利亞。

當聶赫夫回家以後,想到自己因著年少無知而毀了一個好女孩的一生,他實在內疚;同時他也想到自己田莊裡有許多農戶,工作了大半輩子卻只拿到微薄的收入,獲利最多的還是自己;悔悟中,他便把土地全部分給佃農,離開了農莊,開始從事關懷、付出愛心的工作,從此過一個跟以往截然不同的嶄新生活。這個故事就是俄國大文學家托爾斯泰寫的小說:「復活」。自然指的是聶赫夫的洗心革面,成為一個新人的徹頭徹尾的改變。

你我在蒙恩之前是一個在血氣中、易怒、嫉妒、自私,或是一個酗酒的人,嗜賭的人等,一直在過犯中生活,可是我們蒙恩得救後有復活的生命,如同聖經浪子的比喻中,父親看到浪子回來時說的話:「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路十五24)浪子從此離開了浪蕩罪過的日子。這是復活的第一個表現:與過犯罪惡、邪情私慾告別。

弗二10節:「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得救復活後的新人,是神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是神的工作。神新造我們有一個目的,希望我們行善。復活生命消極面的表現是離開罪惡,積極面的表現便是行善,便是領人信主得永生。聖經路加福音中記載一個稅吏撒該,因著主耶穌到他家裡,他便歡歡喜喜地接待耶穌,並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撒該向罪過告別,不但要四倍償還自己的罪惡所得,並願把財產分一半給窮人,這就是行善的表現。一個蒙恩得救的人,行善的意念會在他心裡。(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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