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架上的光輝(上) 程世光 2007.09.02
講壇 十架上的光輝(上) 程世光 2007.09.02
路加福音廿三章39~43節
阿富汗塔利班組織7/19日綁架23名南韓人質,他們是南韓福音教會派往阿富汗從事免費醫療人道援助工作。雖然不是每個人都贊成他們的作法,但是我相信他們都是懷著熱忱去落後危險的地區,幫助有需要的人。現在他們的領隊被殺死,其餘的人命在旦夕。若是你我樂意幫助人,卻落在生命危險中,或是重症在床,即將離世,是否只有痛苦、悲哀、懊悔、埋怨?路二三39~43描寫三個十字架,這是耶穌和兩個強盜人生的最後一程。他們被釘在十字架上,身體有劇烈的痛苦,在眾目睽睽下赤裸裸的受刑,真是人間奇恥大辱。按理說,他們應該同苦相憐,互相支持。事實並非如此,死亡的前一刻人性百態畢露。相對於強盜的醜陋,耶穌在痛苦屈辱中顯出神榮耀的光輝。耶穌基督是我們的榜樣,是我們一生效法跟隨的主。讓這段經文告訴我們,耶穌在十架上,如何顯出神榮耀的光輝。

一、神旨意受苦,要忍受逼迫,一心為善,發出生命的光輝。
  苦難常常顯明生命的本質。第一個強盗清楚知道:釘子深深刺入我的手、我的腳,整個人被懸掛在十字架上,那麼痛苦;全身赤裸裸地被掛起來,叫人看見那麼羞恥,應該回頭,不要再犯罪作惡;行惡只有痛苦和刑罰。照理來講,他應該醒悟回頭,所謂“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人之將亡,其言也善。”但他沒有一點醒悟。他眼前有完美主耶穌--被冤枉,沒有呼天搶地的喊冤;被鞭打沒有痛哭哀嚎。最完美的善在他面前,他不但不感動,良心不醒悟,反而藉機會去欺負譏笑善良的。藉著譏笑耶穌的無能,顯示他很厲害,至死還能欺負人;藉著譏笑,暫時轉移他的注意力,減輕痛苦。行罰不能叫他醒悟回頭,主耶穌善良完美的見證也不能打動他的心,叫他悔改,他繼續行惡,把握任何一個機會行惡。行惡成為他的習慣,他已經不會行善,只會行惡。他是邪惡的奴隸,再大的痛苦,現在的痛苦,最大的侮辱,都不能叫他回頭。他的內心充滿了邪惡、黑暗。他的良心已經像石頭那像堅硬,對善良沒有回應,他的感情像鋼鐵那樣冰冷無情,決心壞下去。他繼續壞下去,走向永遠的滅亡沉淪。

按神旨意受苦是生命的熬煉。受苦的時候,要思想我是為什麼受苦?成績不好,生病疼痛,上司不喜歡我,生意失敗,人際衝突是什麼原因?若是我犯錯作惡,為自己的罪惡受苦,是罪有應得。我必須認罪悔改,離開罪惡。若是因為自己的疏忽錯誤受苦,我需要謙卑改正,承擔一切的痛苦損失。若沒有犯罪,沒有作錯,還可能受苦嗎?是,還有一種特別的受苦。因行善受苦,或為遵行神的旨意受苦,是對人性特別的考驗。

行善應該受苦嗎?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行善當然應得善報。因為善善報,行善積功德,所以,要多多行善。行善未得報償,還要繼續行善嗎?行善不灰心,不喪志,很難。但若行善反遭苦害,誰還願行善呢?

聖經的思想遠超過人一切的風俗、思想和宗教。起初,神按照他的形像造人。神是善的,所以,人裡面有善的觀念,知道要行善。行善不是積功德,為什麼?因為行善是人的本分。人應當效法神行善。神的善是怎樣的善?神的善就是因行善受苦能忍耐,繼續行善。這樣的善不因苦難而退縮,才是真正的善,完美的善。這人從來沒有想至的善,也是人靠自己無法得到的善。

耶穌在痛苦中不伸冤,不反擊,求天父赦免他們,以善勝惡,顯出神榮耀的光輝。對強盗的譏笑,沒有生氣憤怒,沒有反唇相譏,也沒有任何報復的想法。為什麼你我受不了別人的惡意的譏笑毀謗?因為我的人格被抹黑,我的尊嚴受了損傷,他刺到我痛的所在。為什麼主耶穌裡面沒有一絲報復,沒有一點邪惡?他裡面只有善,完全的善。在最痛苦,被惡人侮辱譏笑時,仍堅持善。他從來沒有犯任何的罪,被釘十架是遵行神的旨意。他是因行善受苦,因行善受侮辱,那是神的善,完美的善。痛苦不能打倒他,侮辱不能打倒他,他是完全的善,邪惡不能打倒的善。他用善勝過邪惡,就顯出神的善、神榮耀的光輝。

  若是你有親友或孩子賭博、打電玩、酗酒、嗑藥、縱情聲色、不肯努力工作或罹患精神疾病…,令你痛苦不堪。你付出、犧牲,忍耐,他仍然沒有什麼改變,反而輕看譏笑,令你流淚痛苦,灰心至極…。不要忘記主耶穌的榜樣,堅持按照神的旨意而行,堅持行善。不要報復,不要反唇相譏,不要意氣用事,也不要被沮喪控制。主耶穌是我們的榜樣,他比我們更完美,他在十架上比我們更痛苦,更大的羞辱。因行善受苦,是神的善,顯出神榮耀的光輝。

行善受苦是靈命火煉的試驗,可顯出神榮耀生命的光輝。(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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