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機會傳福音(上) 陳興蘭 2007.11.11
講壇 把握機會傳福音(上) 陳興蘭 2007.11.11
讀經:徒一8、羅一16、太廿八18-20
前言:作傷心人的好朋友—把握機會傳福音
弟兄姊妹平安!能夠來敬拜神,真是有福。美國一個窮苦黑人家庭、有關一個有福小孩的故事:有個九歲的小男孩,名叫山姆。每天晚上吃飯的時候,山姆總會聞到一股肉香,那是對門鄰居家的餐桌上飄出來的。山姆會使勁地吸氣,把香氣都吸到自己身體裡。時間一長,山姆就能根據味道斷定鄰居家吃的是什麼肉。山姆不明白鄰居家的餐桌上為什麼總有那麼多肉可吃,而自己家卻只有一點點蔬菜和少少的起司。山姆經常會情不自禁地站在鄰居家門口看人家的餐桌,然後口水就不知不覺流出來。這位鄰居胖太太也很仁慈,常常會夾一塊肉給山姆,然後說:「回去吧,叫你媽也給你買點肉吃。」有一天,山姆終於忍不住問媽媽:「為什麼我們對門鄰居總是有肉吃,而我們家卻沒有呢?」媽媽沒有回答。一個星期天,媽媽問道:「今晚想不想吃肉?」「想啊,我好久沒吃肉了。」山姆高興的說。「那好,你跟我來。」媽媽說。媽媽帶山姆來到一個建築工地,她向工頭要了一份搬磚頭的差事,搬1000塊磚,就賺10元美金。媽媽對山姆說:「孩子,我們一起搬吧,搬完今天晚上就有肉吃了。」山姆搬了一段時間後,覺得腿腳有些發麻,手也痠痛。媽媽鼓勵他:「我們已經搬了100塊磚頭,賺了1元美金。加油!我們繼續。」所以他們又努力搬,搬了一會兒之後,山姆說:「媽媽,太辛苦了。」媽媽說:「歇一下吧,歇一下再搬。」山姆就歇一會兒,而媽媽沒有休息,仍然不停地搬。山姆記得那天天氣非常熱,媽媽揮汗如雨,全身好像大雨淋透了一樣,可是媽媽努力地搬。山姆真不想搬了,他試探著告訴媽媽別做了,可是媽媽說:「孩子,不通過辛勤勞動,哪能得到幸福?」

到了傍晚,母子倆終於把1000塊磚頭搬完了。媽媽從工頭那兒領了10元美金,這時候山姆已經累得直不起腰了。晚上,餐桌擺著香噴噴的肉,弟弟妹妹們吃得好高興。「孩子,我想你已經知道為什麼鄰居餐桌上每餐都有肉了吧。這就叫吃苦,你知道嗎?」媽媽望著孩子們說。山姆的心受到了很大的震撼,面對餐桌上香噴噴的肉,還有吃得正高興的弟弟妹妹們,山姆哭了。他學到他人生的第一個功課,「不通過辛勤勞動,哪裡能夠得到幸福!」這個九歲的小男孩有福了,他學到的人生第一個功課是這樣踏實。

你會問我:「那麼,興蘭姊妹、賴師母,妳學到的人生第一個功課是什麼呢?是幾歲的時候學到的呢?」我很樂意告訴你:那是四十多年前的往事,當時我七歲、八歲、九歲。上小學一年級的時候,我很快就發現班上有一個女生,沒人理她,她身上總散發出怪味,袖口和領口都是黑的,而且很靦腆、瑟縮,像個做錯事的小孩,沒有自信心。原來她在傳統市場裡長大,母親早就過世了,每天她都和爸爸在長春市場賣菜,這就是為什麼她的指甲永遠洗不乾淨。我們做家庭主婦的都知道,每次掐菜、撿菜,指甲總會黑兩、三天;更何況她家是住在菜市場附近一個擁擠的貧民區,沒有自己的廁所和水龍頭,所以根本無法在家洗臉或洗澡。於是,我成為她唯一的朋友,我盡可能的對她好。每天她都來我們家,我們一起走路上學,放學也一起走路回家。

當時那樣年幼,我心想能夠為她做什麼呢?我能夠為她做兩件事情,第一件就是說故事給她聽。自從上小學一年級,我學會了注音符號,會閱讀國語日報,母親為我們訂了一份國語日報,所以每天上學、放學途中,我就將前一日國語日報上我所閱讀的每一個故事、短文、漫畫、包括看圖說話,都鉅細靡遺的講給她聽,我覺得那樣可以豐富她的心靈。我能夠為她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替她討公道。男生不會打我,會打她;為什麼?因為他們欺負人。走在路上,男生的石頭不會丟我,會丟她,因為她沒有媽媽。我能為她做的就是當石頭打到她的時候(有一次還打流血了),我很勇敢的帶著她去按那個男同學家的門鈴,然後告訴他媽媽:「妳的兒子把她打流血了!」那位母親也很好,就說:「快進來,快進來!」然後為她擦點紫藥水。

全班都討厭她,因為老師也討厭她,原因是晨間檢查,她是唯一不及格的人。那個時候,學校常喜歡進行班級晨間衛生檢查比賽,每次她都不及格。有次,老師實在太生氣了,就讓她在位子上罰站,還當著全班的面,用嘲諷的口吻說:「從今以後,我們叫她黑烏鴉吧!」這時全班喧嘩大笑起來,按照老師的吩咐、指著她叫:「黑烏鴉!黑烏鴉!」她漲紅了臉、低著頭,像一個罪犯。而我坐在她旁邊,很不忍心的看著她,我的臉也漲得通紅、心跳得很快、呼吸很急促,我努力讓自己不要哭出來,我的朋友受到羞辱、被全班嘲弄,而且帶頭的是老師。我拒絕聽老師的指令,我不肯嘲笑我的朋友,我決定「作傷心人的好朋友」,我要對她好一輩子。所以,我學到人生的第一個功課是要「作傷心人的好朋友」。要「作傷心人的好朋友」必須很勇敢,要敢對抗一股強大的勢力、要敢對抗主流意見,可是我決定「作傷心人的好朋友」。

我信了耶穌,吳勇長老拉著手風琴,將福音傳給我。一年之後,南京東路禮拜堂姊妹會的姊妹媽媽們接手兒童主日學的教學,我好高興能上主日學,我記得我的每一個老師。禮拜天上午我會到長春市場陪她賣菜,下午就歡歡喜喜的上兒童主日學。我想告訴我的好朋友有關耶穌的事,所以就跟她說:「我們一起去兒童主日學。」但她卻一反常態,安靜而幽幽的告訴我:「我們是拜拜的。」原來菜市場每個攤位都是拜拜的。她的母親是位年輕的本省婦女,很早就過世;父親是山東人,年紀較大,她依稀記得她們家是拜拜的。那時候我八歲,實在太小了,不知該如何接下去,只是跟她說:「雖然妳是拜拜的,我還是會對妳很好的。」時光飛逝,我上了一所很好的高中,而她讀夜校,白天在大有巴士當車掌小姐,不久就結婚了,後來在極不快樂的婚姻中過世。她死後我很傷心、很懊悔,我忙著升學、上教會、參與教會的事奉,卻沒有傳福音給她。我沒有把福音傳給我最好的朋友,她是一個多苦多難的傷心人,從不知什麼叫做「幸福的人生」。幾經反省、懊悔、自責、沈澱、和成長,「作傷心人的好朋友」對我而言,有了具體的意義和內容,就是「把握機會傳福音」。今天我要分三點來講「把握機會傳福音」:

一、把握機會傳福音給你的家人
第一點,把握機會傳福音給你的家人。你第一個宣教工場就是你的家,你最有責任傳福音的福音責任區就是你的家人。「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使徒行傳1:8)」要從耶路撒冷開始,家就是你的耶路撒冷。這個世界上,你最應該愛的人就是你的家人;也就是說,為主傳福音、作主的見證,是從你的家開始。你最有責任傳福音的對象是你的家人,因為別人很難有機會與你的家人相處,而神給你機會,一天24小時能和他們相處。24小時,每分每秒都是福音的機會;你有機會為主作見證,讓你的家人感覺到你這個信耶穌的人很愛家人、很關心自己的家人。

1、當家人最需要你的時候
在家人最需要你的時候,請你在他的身邊。我十到十二歲住在高雄,高雄很熱,白天我們喝很多水,晚上就要起來上廁所。那時候我們住的是一幢幾十年的日式房屋,陰森古老、四圍都種著幾十年的大樹,晚上伸手不見五指,可以看見的只有一樣東西,就是我那隻大黑貓兩隻閃閃發亮的眼睛,很恐怖。每一個孩子晚上都要起來上廁所,那時候我們家有八個小孩,我深深記得,連續三年每一天夜裡,我躺在榻榻米上,只要有人搖一搖我,我就迷迷糊糊立刻起來陪家人上廁所,因為廁所在房子最後面,很陰暗的一個角落。連續三年,我從來沒有說不要,我們家人也都知道,要起來上廁所,就搖一搖這個信耶穌的小四(我排行第四)。這感動了我的父母,他們說每個孩子都是他們生的,為什麼只有一個信耶穌的肯起來陪呢?而且無怨無悔,難道她不怕黑?難道她不需要一個完整的睡眠?為什麼她肯?是不是她的主耶穌很偉大呢?我的家人需要我,我立刻起來陪伴。

2、當家人力不從心的時候
我十三歲的時候,我們家的小九出生了,是我們家第八個女兒。她夜裡哭,那個時候我不知道她為什麼哭,後來自己當了媽媽,才知道她是餓了。可是當時我不知道,她慷慨激昂、毫不妥協的哭,會吵到全家、吵到鄰居,而且她的喉嚨哭壞了怎麼辦?嗓子是神給的,哭壞了怎麼得了呢!我不忍心,就起來抱她,抱著還哭,要搖跟唱,她才不哭,但一放下她又哭,放不下手,所以我總是一抱就幾個小時,常常抱到天亮。

父親天亮就起床,當他把小女兒從四女兒手中接過去的時候,他發現四女兒的手都僵了,手臂被尿布壓出一條條的痕跡,因為已經抱了幾個鐘頭了。在我家人最需要我的時候,我在他們身邊,我立刻服務,表達我對他們的愛與關懷。這一點感動了我的父母,福音的種子在他們心中撒下。他們想:「她的主耶穌是不是很偉大啊?是不是因為耶穌的緣故,她心中有一份偉大的愛,是一般人做不到的?」(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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