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十一18-十五11 2007.12.31-2008.01.06
靈修默想題目─申命記 程世光 長老/提供
12/31 一 申命記 十一18~32
一、要怎樣牢記神的話語?怎樣使兒女記得?v22若留意遵守神的誡命,將有什麼結果?我求主賜我智慧牢記,並教導兒女神的話嗎?
A:要將神的話語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要將神的話語教訓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寫在門框上,並城門上。v22若留意遵守神的一切誡命,耶和華必趕出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凡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遵守者。
二、v27有什麼應許?v28有什麼警告?進入迦南地後,要在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作什麼?我相信蒙福就必須遵行神的話嗎?我常遵行神的話嗎?
A:聽從耶和華的誡命,就必蒙福。不聽從耶和華的誡命,就必受禍。進入迦南地後,要在基利心山陳明祝福的話;在以巴路山陳明咒詛的話。

1/1 二 申命記十二1~14  按照神的心意事奉
一、進入應許之地後,對趕出之民拜偶像的地方、偶像和偶像的名字要怎樣處理?v4有什麼警告?我除掉一切算命、星座、符咒、塔羅牌等靈異物品嗎?
A:拜偶像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上、在青翆樹下都要毀壞。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柱像,焚燒木偶,砍斷雕刻的神像,並除滅他們的名號。不可照他們拜偶像的方式事奉耶和華。耶和華是創造宇宙,聖潔、公義、慈愛的主宰,迦南偶像是淫蕩、邪惡、殘忍的。
二、進入應許之地後,要在哪裡求問耶和華?要在哪裡獻祭?可以獻上什麼祭?我按照神的心意禱告嗎?按照神的心意奉獻敬拜嗎?
A:要在耶和華選擇要立為祂名居所的地方求問,在那裡獻祭。可獻上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求問和獻祭都要按著耶和華的律法。

1/2 三 申命記十二15~32
一、v15哪些食物可以在各城裡吃?什麼不能吃?v17哪些食物必須要在神面前吃?v18吃的時候,有怎樣的氣氛?為什麼必須如此?參v26。
A:牛羊等牲畜可以在各城裡吃,但不可吃血。v17五榖、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慶祝收成的十分之一),牛羊中頭生的或是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城裡吃,必須在神面前吃。v18慶祝收成,歡樂感恩地吃。這些都是應該獻給耶和華的。
二、v30.31禁止什麼事?為什麼?我以聖潔和公義事奉神嗎?參路一74.75。
A:不可隨從迦南人的惡俗,不可訪問他們的神,按照他們的方式事奉耶和華。因為,他們所行的是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給他們的神。

1/3 四 申命記十三1~18
一、若有先知或作夢的行神蹟奇事,為什麼仍不可聽從他們的話?為什麼神允許這樣的事?v4什麼是必須堅持的?我看重神蹟或神的話語?
A:他們要帶領你們,去隨從素來不認識的別神。這是耶和華試驗你們,是否盡心盡性愛耶和華。V4要順從耶和華,敬畏祂,謹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專靠祂。神蹟奇事可能有假的,辨別的標準不是神蹟奇事,而是神的話。
二、對引誘離開耶和華,去敬拜別神的先知、弟兄、妻子、兒女或匪類,要怎樣處理?為什麼要如此嚴厲?我敬畏耶和華,除去一切祂所憎惡的嗎?
A:要治死他們,焚燒匪類的城,使之成為荒堆,當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這些罪惡惹耶和華的烈怒,必須完全除掉,使耶和華轉意不發烈怒。

1/4 五 申命記十四1~21
一、v1有什麼禁止?為什麼?我任意紋身或用身體榮耀神嗎?參林前六20
A: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用刀劃身、刺身是迦南宗教儀式的部分)。因為你們是耶和華聖潔的民,耶和華揀選你們特作祂的子民。
二、陸上、水中和空中哪些可吃?哪些不可吃?原則是什麼?我追求聖潔嗎?
A:凡是蹄分兩瓣,又倒嚼的走獸都可吃。倒嚼不分蹄或分蹄不倒嚼的不可吃。水中有鱗有翅的可以吃,無鱗無翅的不可吃。潔淨的鳥類都可吃,凡有翅膀爬行的不潔淨,都不可吃。原則是潔淨的都可吃,不潔淨的不可吃,因為你歸耶和華,為聖潔的民。

1/5 六 申命記十四22~29
一、田產或牛羊頭生的要怎樣處理?若離耶和華選擇的地方太遠,要怎樣處理?我為能夠有收入,向神獻上感恩嗎?
A:田產的十分之一,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牛羊群中頭生的都要帶到耶和華選擇立為居所的地方,奉獻給耶和華(民十八24,申十五19),在耶和華神面前吃喝慶祝豐收(五旬節、住棚節、除酵節為三大農產收穫的節慶)。若離的太遠,可換成銀子,到耶和華選擇的地方,買牛羊或酒,向神獻上感恩祭,可以在耶和華面前吃喝快樂。
二、v27怎樣對待利未人?每逢三年的末一年,當有什麼行動?耶和華為什麼這樣吩咐?我樂意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
A:不可丟棄利未人,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每逢三年的末一年,要將本年土產的十分之一,取出積存。利未人、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神必在一切事上賜福給你。

1/6 日 申命記十五1~11
一、每逢七年的末一年,當怎樣行?遵行神的命令,對社會有什麼影響?耶和華將怎樣行?我求主賜我智慧,幫助經濟和能力上的弱勢者?
A:當施行豁免,把借給鄰舍和弟兄的都豁免了,不可再追討。若遵行神的命令,社會上就不再有窮人了。耶和華也必大大賜福給你,你必借給人,卻不向人借貸,必管轄多人,卻不被管轄。
二、當怎樣對待窮人?v9當拒絕什麼惡念?v10為什麼不要愁煩?我了解人的需要,並按他的需要幫助他嗎?
A:要照他所缺乏的幫助他。不可硬心,不幫助向你借貸的窮乏弟兄。v9要謹慎,不可心裡起惡念,說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就什麼都不幫助他。他若求告耶和華,罪便歸你了。v10給的時候,不要愁煩,因為耶和華神必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賜福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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