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堂感恩 神必預備 記二次建堂過程 2003.6∼2011.8 王寓文 2011.09.25
獻堂感恩 神必預備 記二次建堂過程 2003.6∼2011.8 王寓文 2011.09.25

本堂五十周年特刊”神所丈量的地界”算是本文的前篇,約略記述由1991年7月土地銀行要求拆屋還地訴訟開庭起,至2003年5月預備遷至南京東路三段130號新安產險大樓,以待神繼續施恩。當時雖撰文”期盼神繼續使用我們,在這地高舉基督的名”,但眼見困難重重,實在只能定睛仰望神以大能開路及夠用恩典引導。八年後,我帶著敬畏及感恩的心記下2003年6月後的過程,見證我們的神確實是「耶和華以勒」,神必預備,神早已預備。

購置新安 決意暫遷
土地銀行在多次捷運局協調會議上表示不願配合捷運局聯合開發計畫興建大樓,無意遵守與本堂之間的和解筆錄及和解契約,後來甚至再度興訟而有2002.12.17高等法院宣判,致土地使用補償金自2001.9.1起由每月五十萬三千餘元調高每月近八十四萬元。

鑑於此等情勢,本堂2003.5.26函告土地銀行,本堂於2003.7.1起暫時搬離現址。2003.6.13 本堂於二段堂址舉行五十週年特會並按立賴建國、吳紹楨、王寓文弟兄為長老,之後預備搬遷,2003.6.29最後一次於南京堂建物內舉行主日崇拜。2003.7.6 於新安大樓(南京東路三段130號3樓)首次主日崇拜。

土銀毀約 情勢丕變
本堂不放棄與土銀溝通,經蔣乃辛議員協調,2003.6.30由捷運局請土地銀行與本堂會議,之後2003.7.9本堂函土地銀行提出请土銀以專案讓售基地、公開標售等方式處理。不料2004.1.15土地銀行回覆捷運局及本堂「無計畫參與後續聯合開發」,並「同意由台北市政府採徵收方式辦理」,同函亦要求本堂繼續繳納2003.7月搬遷離開後的土地使用補償金。

本堂特於2004.1.25週刊通告會眾『有可能失去原址據點…期盼弟兄姊妹為下列事項同心代禱:1. 土地銀行能夠遵守誠信、公義,本堂合法權益獲得確保。2.同工們有智慧與捷運局洽商,研擬妥適方案,期能於捷運站體呈現本堂歷史文化價值,並協助保留原址福音據點。3.弟兄姊妹持守合一的心,尋求神奇妙的帶領。』面對土銀決意片面毀約,完全不顧本堂權益,甚至催繳搬離後之所謂補償金,外在情勢險惡。

驚濤駭浪 卻見神工
2004.2至2005.5間本堂多次具函總統府、行政院、台北市政府,緊急透過民意代表陳情,要求秉持公義情理妥善解決。期間土地銀行一方面開出高價讓售之條件,一方面作業緩慢以致台北市府徵收之2005年6月底期限逼近。我們不住禱告,仰望神做事,最終土地銀行新任董事會撤回成命,於2005.6.10表示改採公開標售基地方式辦理,且標售公告註明與本堂和解筆錄及和解契約之一切權利義務移轉由得標人承受及負擔。2005.7.20土地銀行辦理第二次公開標售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段3小段397地號土地(捷十工程用地),由亞昕開發公司得標。

亞昕出線 標得基地
因著土地銀行無意配合捷運聯合開發於基地改建大樓,本堂自2004年起為預備可能的情勢變化,陸續與多家有意參與捷運新莊線松江南京站捷十用地聯合開發案之建商洽談。幾番折衝後,2005.1.27本堂由財團法人董事長沈明鋒與亞昕開發公司董事長姚連地簽訂「基地聯合開發協議書」,協議書得有王寶輝律師協助訂定,內容議定亞昕公司取得北市府基地聯合開發投資廠商資格及取得土地所有權後,本堂價購一樓出入口坪數及二樓三樓等條款。

後亞昕開發公司在2005.7基地公開標售案得標,得標後捷運局路權室開始與本堂洽商基地內建物補償作業,2005.12.29由本堂、亞昕公司、捷運局共同會勘基地內地上物後,2006.1.19由亞昕公司執行拆除工程,本堂同工與工作人員於現場禮拜。拆除後進行圍籬,等候捷十聯合開發基地案核准後動工。

建築規畫 二年折衝
亞昕公司後與興富發公司協議共同合作捷十聯合開發案。2006-2007年期間二建商進行建築規劃,委請梁正芳建築師進行設計。本堂雖得有協議得購若干樓層使用,但既非地主,又非開發案投資人身分,且建築設計有別一般住商大樓,而是必須符合捷運站體工程規格及其附屬設施要求,又要滿足二個投資人亞昕及興富發建設公司的商業考量,且要配合聯合開發法令規範的諸多行政程序,故過程不時往來折衝,期間得建築專業之陳志宏弟兄、周玉燕姊妹協力甚多。2006.10起本堂為建築規畫能事先配合將來空間運用,商請主內林裕國弟兄之李林設計公司提供諮詢。

捷十聯合開發案本僅限教會原所在之基地,建築規畫期間亞昕公司積極協商基地後方住戶參與開發,2006.8基地範圍定案時僅得後方中間獨棟為單一所有人之地號加入,遂形成「凸」字型。2007年底設計定案為上層18層,地下層六層,高檔套房式住宅大樓,命名「新東京宅」,建築內預設連通道、手扶梯、出入口、通風口(主要於二、四層西側全部,及三樓西後側部分)、機電控制、蓄水池(於高樓層)等相關捷運設施。

本堂雖依協議得價購第二、三層及一樓專用出入廳。後本堂估算未來空間使用後,決定爭取加購樓層,經長期談判,2007.11.30本堂與亞昕、興富發簽訂房屋買賣預約書,加購第四樓層全層及第五樓層之電梯機房。

文史意象 站體呈現
2006.3.1捷運工程局召開「捷運松山線松江南京站捷十用地車站建築裝修研商會」,本堂依據1999年度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捷運局多次會議記錄,主張為達紀念、教育與文化傳續之功能,禮拜堂在都會發展沿革之歷史文化意義應藉公共藝術作品、站體及走道立面等表達。會議做出結論有『南京東路禮拜堂歷史文化意象之呈現,以設置於穿堂層南側通往原禮拜堂基地之連通走道區、及捷十聯合開發基地內之捷運車站B1出入口內部立面空間為原則』

後於2006至2008年多次會議中爭取及協調而有穿堂層由新莊線通往基地之連通道區南側牆板五片共六米寬,以及出入口B1樓梯及電扶梯轉折平臺轉角共二十米寬,做意象呈現地點。內容及製作部分,幾經數番會議折衝及市府審查程序,2010.7.13 本堂函送委由江貞瑩姊妹製作的「南京東路禮拜堂文化保存意象完稿設計圖」至捷運局。

營造裝修 竣工獻堂
2008年初亞昕及興富發公司終於完成捷運聯合開發投資計畫審定程序,基地圍籬撤去,正式動工,由復興營造施作。2008.5本堂與亞昕及興富發公司簽訂正式買賣契約。本堂價購總計871坪銷售建坪,含公設比24.9%大小公設。本堂主建物地坪(含陽台)為一樓23坪,二樓193坪,三樓254坪,四樓180坪,故一至四樓實際使用坪數約652坪。

2008至2011年間進行建築工程,本堂委請李林公司除空間規劃外,也負責與營造廠商之間做施工期機電、土木結構、空調等工程協調,為空間相關配置預作準備。2010.3正式成立空間規劃小組,成員有王寓文、巫錦輝、陳志宏、王健潔、謝玫琪、吳璧如、楊千儀,反覆研擬具體空間配置方案,多方顧慮上層超過200戶住宅的大樓特性、與後方二棟住戶樓之關係,也詳思維護本堂空間安全及整體使用功能的平衡配置。同時配合教會規模擴大之有效運作,2010.12 惠林中心一併規劃進行整修,2011.2完成啟用。2011.2 一至四樓空間地址改登記回為改建前之「南京東路二段110號」並建商交屋。2011.3與李林公司簽約開始內部整修裝潢工程。本堂乃於法人登記地址及原有基地上配合市政府捷運工程而改建大樓,2011.6正式與市府相關局處會商並申請於現行法規下專案變更使用用途為「教堂」。2011.8月內部裝潢完成。

2011.8.7開始主日崇拜、兒童主日學、信仰講座等事工於南京東路二段110號建物舉行。本堂三個運作地點對外稱:惠林中心、新安中心、南京堂。2011.10.1舉行獻堂感恩禮拜,歸一切榮耀於神。

後記感言
神作事,所以祂預備!為著教會更美好的建立,為著福音在當世代的廣傳,就在南京堂現在的基地上,1952年秋季一群基督徒以禱告開始禮拜堂建造工程,1953.6.14他們滿心喜悅舉行獻堂禮拜,知道在那戰亂動盪的時代,這明顯是神的作為。南京堂二次建堂則可由1991年出庭土地銀行拆屋還地訴狀投下震撼開始,曲折驚險而漫長,直至2011年8月遷回原址新建大樓,再度於2011.10.1舉行獻堂感恩禮拜,見證了神作事到如今。為著祂自己的心意,祂在過程中預備,預備許多人為這事大發熱心,擺上自己,也預備眾多人起來紀念並恆切禱告,祂也動工透過人預備金錢、物料、才幹及聰明謀略使事成就,人因此只能說『是耶和華建造,是耶和華看守』。神作事,願我們這一代記得,也願下一代記住,主是又真又活,是可靠的。帳幕既已擴張,當知既已領受神更大的託付,務要謹慎自守合一長進,常紀念祂的心,使更多人認識祂,歸向祂,就會經歷神作事,神也預備的奇妙。(完稿於201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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