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社福志工 到生命事工 高泉亮口述 / 吳秀蘭整理 2016.04.03
葡枝園地 從社福志工 到生命事工 高泉亮口述 / 吳秀蘭整理 2016.04.03

還沒退休前,我就在馬偕醫院急診室當義工(一周撥出一個晚上服務),做了七、八年之久。之後,民國九十五年的某天,我在萬華路上,遇見一位要去『啟明』圖書館的視障朋友,危危顫顫地拄著柺杖過馬路,真為他捏一把冷汗,那時心中就閃出一個念頭,我要想辦法來幫助他們!於是我與愛盲協會聯絡上,投入視障志工團體,藉此平台,我替有需要的視障朋友服務;比如陪伴他們上街購物、辦事、看病等。後來發現除了物質民生需要之外,這些視障者也有精神層面育樂的需要,他們喜歡到郊外聽聽風聲、流水聲(有些是弱視,並未全盲),你向他們描述藍天白雲、朝陽落日,他們也能挑起回憶,領會於心(因有些是後天意外而視障,記憶中他們還留有這些大自然的印象)。而我有此機緣認識基督教信仰,就是藉著如此一次帶盲人去新店烏來踏青的活動。

七年前的一個四月天 (98 /4/14 ),盲人協會辦了一次到『烏來』(烏黑黑來到??)踏青活動,在回程捷運上,平生第一次有人向我傳基督教,讓我聽聞一位造物主,以及有關耶穌的事情。向我介紹耶穌的天使弟兄,名字叫『張照明』,我的名字叫『高泉亮』(諧音全亮),而我服務的對象是『盲人』團體(所以我跨進『愛盲協會』大門,就會聽到有人喊著:『全亮來啦!全亮來啦!全都亮啦!』)這是多麼有意思的巧合啊!

回程我們從烏來搭新店客運要回新店捷運總站,一行八人都很累了,一上車趕緊找位子坐,我最後上車,只剩下車尾一個空位,沒得選只好坐在唯一的空位。說巧不巧,張弟兄就坐在我隔壁。萍水相逢,我們隨便聊聊,他很好奇怎麼有一群視障朋友出遊,我跟他說明了原委,他大概覺得我很有愛心,就邀我參加他教會的弟兄『活水團契』,我也禮貌性地隨便敷衍一下。下車後各人走各人的,沒想到在月台等捷運時,又碰到張弟兄,我們坐在同一節車廂,續攤再聊,這次他抓住機會,互留手機號碼,大概是要追蹤跟進我,向我傳福音。

基本上,我是無神論者,小時候家裡是開雜貨店,初一十五會跟爸媽拿香拜拜,但也僅止於此,實在不太清楚是在拜哪個神。曾經出國到新加坡,那兒有個小印度街,看到善男信女,膜拜象神、濕婆神,我想大概各地都有自己的守護神吧;台灣自己也有媽祖、觀世音等神明,有人為了讓孩子好養,還把孩子給神明做『契子(乾兒子)』。但我是務實的人,怪力亂神的宗教,我是不會去理會的。至於對基督教,一向覺得是外來的洋教,而十字架是其標誌,有驅魔避邪的功用。

雖然我對基督教,以前從來沒接觸,但奇妙的事竟然發生。捷運新店線有一段是地下化,車子行進時,漆黑車廂的窗戶,竟然出現金色十字架,我心中禁不住驚呼:『耶穌,你要我去相信你?』我心中還在反覆回味著,剛才閃過兩秒鐘的影像,心中又有一個聲音掠過:『孩子,你來!』隔兩天,張弟兄邀我去活水團契,這次我不敢隨意搪塞,就如約而去。去了三四次,很喜歡小組弟兄們和睦相處的氛圍,我就主動詢問禮拜天可否參加主日崇拜。張弟兄高興得不得了,他說他一直為我默默禱告呢。

從此我就固定地去教會,並循序上『信仰講座班』課程,對真理越來越清楚,相信聖經所說:「我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人,就不在黑暗裡行走,卻要得到生命的光。」( 約翰福音八 12節) 而人為何很難相信有神?因為『此等不信之人,心眼被世界的神(撒旦)弄瞎了』 (歌林多後書四章4節 ) 就像視障朋友,眼睛瞎了,看不到光,也看不到影像。惟有心靈的眼睛被打開,才能看到真光,相信真神。回顧往昔,我的人生過了半百,『心眼』才被打開,有點嫌晚,但有個開始,得以『出黑暗入光明』,總比一直活在黑暗中要好。

上完信仰講座班,我決定受洗,歸入主耶穌名下。我之會進到教會信耶穌,當然是因為有弟兄向我傳(所以得時,不得時,都要儘量向人傳福音)。另外,我並不像一般人,因為遇到苦難病痛、失敗挫折,才來信耶穌;也不是因為我行善做志工,上帝特別獎賞我,這完完全全是神的大慈愛與大憐憫,揀選我成為祂的兒女,如經上所記:『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以弗所書二:5)

我當志工多年,至少也有十八載,一路走來,感覺冥冥中有一雙手,帶領我,並牽引我踏上這條義路,我只是順著內心的呼喚,一步步往前行,用一顆『甘願做、歡喜受』的心態投入。孟子也說:『仁義禮智,人之四端。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辭讓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上帝造人時,已經把良知良能,放在我們心裡面,我們理當發揮人性善良的一面,只是人心被罪惡汙染蒙蔽,常常想行善卻做不出來。如今認識基督教信仰,知道惟有與上帝這個生命的源頭相連,愛心、耐心才不會枯竭。

人性的各種樣貌,聖經都清楚地點明出來 ,記得我在養老院當志工時,看到人心的黑暗,自私貪婪,不會因為人的年紀漸長,而靈性成熟,較有愛心。例如在老人院中,若我多跟某老人聊天,另一個老人可能就會私下對我講那人的壞話,叫我少跟他講話;甚至在宿舍中,也會發生爭吵、偷竊的事情。就像聖經說的:『世上沒有一個義人。』( 羅馬書三章23節),誠哉斯言!
總之,聖經教導我們,在世上要『做光做鹽』,如明光照耀暗處、竭力追求與眾人和睦。如聖經上所言 :「同有一個心志,站立得穩,為所信的福音齊心努力。」(腓一:27)我願將餘生獻上,朝此目標前進,與眾弟兄姊妹,一起努力宣揚能改變人心的美好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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