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五9-六11 2016.12.05-2016.12.11
靈修默想題目─羅馬書

12/5一 羅馬書五章9~11 以神為樂
一、v9藉基督的血,解除什麼危險?我感謝主耶穌,免去神忿怒的刑罰嗎?
A:現在,我們既靠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他的血,贖我們的罪,在神面前算為無罪,被稱為義。未來,就更要藉著耶穌,免去父神末日忿怒的審判,啟6:16~17。

二、v10為什麼能夠解除危險?我感謝主耶穌,能與父神和好嗎?
A:罪人犯罪作惡,是神的仇敵。我們以前是罪人,作神的仇敵。藉著神兒子耶穌基督的死,認罪悔改,與神和好,結束敵對。既然和好,未來,就更要因為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得救,免去罪的刑罰、父神的烈怒。

三、v11我們進一步得到什麼?我以神的慈愛、善良、智慧、信實…為樂嗎?
A:我們既藉著耶穌基督與父神和好,也就藉著耶穌基督,以父神為樂。也就是以父神的慈愛、善良、智慧、聖潔、信實、誠實…為喜樂。

12/6二 羅馬書五章12~14 死亡來臨
一、v12死亡怎樣臨到世人?我知道罪的可怕,遠離罪惡嗎?
A:因為亞當犯罪,罪從一人(亞當)進入世界。死又從罪來的,於是死亡就臨到眾人(所有亞當的後代)。因為眾人(所有亞當的後代)都犯了罪。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亞當在伊甸園所犯的罪,也算作所有亞當後代的罪。所有亞當的後代既然有罪,就都要死。
註1:罪、死都是靈界的勢力。罪能轄制人;死亡奪去人的生命。

二、v13律法與罪有什麼關係?我了解律法的有限嗎?
A:沒有摩西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界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意思是不在律法之下受刑罰。有律法,有違法的罰則,沒有律法,沒有罰則。「算」是算帳,寫在帳冊上。沒有律法,罪就不記在律法的帳冊上,不按律法受罰。

三、v14摩西律法之前的人如何?我知道死的權勢,無人能逃脫嗎?
A:從亞當到摩西的人,沒有摩西的律法,死仍掌權作王。連那些不像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人,也在死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基督)的預表。亞當是全人類的代表,基督是所有信徒的代表。在代表性上,亞當預表基督。
註:亞當的罪過,單數,指亞當在伊甸園所犯的罪。

12/7三 羅馬書五章15~17 恩賜與過犯
一、v15過犯與恩賜相較如何?我感謝神,祂的恩賜超過我的罪惡嗎?
A:人的過犯不如神的恩賜。若因一人亞當的過犯,亞當的後代都被定罪,都要死。神的恩典,藉耶穌基督一人的賞賜,就更豐盛地臨到眾人。
註:恩賜不是指屬靈的恩賜,是神藉耶穌基督給人的禮物,就是救恩。

二、v16定罪與恩賜相較如何?感謝神,祂的恩賜超過我的過犯,使我不定罪嗎?
A:定罪不如神的恩賜。因亞當一人犯罪,亞當後代都被定罪。神的恩賜卻使人許多過犯,藉信被稱義。

三、v17結論如何?我感謝神,可以享受耶穌基督作王,給我的平安嗎?
A:因一人亞當的過犯,死亡就作王。信徒,蒙受了神的洪恩和神所賜的義,更要讓耶穌基督在自己的生命中作王。

12/8四 羅馬書五章18~21 稱義的真理
一、v18~19人怎能稱義?我感謝神,基督的義算作我的義嗎?
A:因亞當一次在伊甸園裡的過犯,亞當的後代被定罪,死亡臨到;照樣,因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的義行,相信的人都被稱義,得生命了。因亞當一人的悖逆,亞當的後代都是罪人;照樣,因耶穌基督一人在十字架上的順從,相信的人也都成為義了。亞當是人類的代表,亞當的罪算作所有亞當後代的罪。耶穌基督是信徒的代表,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義,算作所有信徒的義。

二、v20a律法與過犯有什麼關係?我知道人的無能,不能遵行神的話嗎?
A:摩西的律法是外添的。若沒有罪惡,就不需要律法。因為有罪惡,才賜下律法,叫人遵行律法。但是律法賜下來,更多顯出人的過犯。

三、v20b~21罪惡與恩典相較如何?我感謝神,赦免我一切的罪嗎?
A:罪在哪裡顯多,神的恩典就更顯多;無論多少的罪,主耶穌的血都能洗淨,神的恩典超過人的罪惡。罪藉著死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藉著義,在信徒身上作王,使信徒順從聖靈,得到永生。神的恩典遠超過罪惡。

12/9五 羅馬書六章1~4 繼續犯罪嗎?
一、v1~2有什麼偏差、陷阱?我拒絕似是而非歪理的誘惑,離開罪惡嗎?
A:因為5:20說,罪惡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所以,我們可以多多犯罪,多多顯出神的恩典嗎?絕對不可!因為我們認罪悔改、離開罪惡的人,怎麼可以繼續犯罪,活在罪中呢?

二、v3應該知道什麼真理?我明白接受洗禮,是要我不犯罪嗎?
A:我們受洗歸入耶穌基督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不論多大痛苦,多少侮辱,多少咒詛,他都沒有犯罪。

三、v4洗禮有什麼意義?我靠主勝過罪惡,愈來愈像主耶穌嗎? 
A:洗禮是歸入主耶穌的死,和他一同埋葬,為要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命的樣式。基督藉父神的榮耀從死裡復活,勝過一切罪惡,勝過死亡;我們受洗的人,也當像基督一樣,勝過一切罪惡,勝過死亡,有新生命的樣式。

12/10六 羅馬書六章5 ~7 不再作罪的奴僕
一、v5信徒怎樣與基督聯合?我禱告,完全順從基督,與基督聯合嗎?
A:我們既然在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與罪惡斷絕;也要在復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順從基督,活出基督的美好。
註1:「若」不是假設的,而是確定的,可譯為「既然」。「形狀」是外表的樣子。
註2:「與基督聯合」,基督不作的,信徒不作;基督所作的,信徒也作。
註3:「死的形狀上與基督聯合」基督怎樣拒絕罪惡,照樣,信徒也拒絕罪惡。

二、v6知道什麼真理?我知道舊人已經死了,不再順從邪情私慾嗎?
A:舊人和基督同釘十字架。舊人既已死了,罪身就滅絕,喪失功能。沒有罪身,我們就不再作罪的奴僕。
註1:犯罪的過程:罪威脅利誘,舊人聽從罪,指揮身體犯罪,成為罪的奴僕。
註2:舊人指墮落、敗壞、自我中心的我,「老我」,「罪性」。與肉體、情慾意思相同。但舊人用在地位上,客觀的事實。肉體和情慾用在主觀的經歷。
註3:亞當犯罪,亞當的罪算作亞當的後代的罪,亞當的後代都是罪人。亞當犯罪,也把「罪性」傳給後代。舊人就是「罪性」,無法抗拒罪惡。
註4:「罪身」被罪轄制、習慣犯罪的身體,如身體習慣說謊、爭吵…。
註5:「罪身滅絕」指罪身喪失功能或失業。原來習慣犯罪的身體,因為信徒認罪,離罪,如:不再說謊、爭吵…,就使習慣犯罪的身體喪失功能。
註6:舊人同釘十字架是簡單過去式,說明這是過去發生的事實。主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舊人已經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加5:24。

三、v7為何不再作罪的奴僕?我知舊人已死,順從聖靈,拒絕罪惡嗎?
A:因為已死的人是已經脫離了罪。已死的人是舊人。舊人既然死了,罪就不能再控制舊人,叫舊人使用信徒的身體犯罪。
註:主耶穌釘十字架流出他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解決罪行(sins)的問題;舊人和主耶穌同釘十字架,解決罪性(Sin)的問題。人不能不犯罪,因為是罪的奴隸,罪透過舊人控制人。

12/11日 羅馬書六章8~11 與基督同活
一、v8應當相信什麼?我相信順服基督,能與基督同活嗎?
A:我們的舊人既與基督同死,就應當相信,我們必定繼續與基督同活。
註:「同死」是簡單過去式,表示事實。「同活」是現在式,表示繼續不斷。

二、v9~10為何如此相信?我明白與基督同活真理,常常順服基督嗎?
A:因為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轄制他了。基督的死,是向罪死了。他這一次的死,是拒絕罪惡、不給罪惡任何機會的死。雖然承擔世人的罪,在十架上無論怎樣痛苦,怎樣受羞辱,甚至天父離開他,他仍不犯罪。他活是繼續不斷向神活著,順從父神。

三、v11信徒應當如何?我知道舊人已死,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拒絕罪惡嗎?
A:信徒應當向罪,看自己是死的。既然,犯罪的我(舊人)死了,就拒絕罪惡,不再犯罪。向神在基督耶穌裡,看自己是活的。既然新生的我活著,就凡事順從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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