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恩•感恩•報恩 蘇義雄 2017.11.19
葡枝園地 知恩•感恩•報恩 蘇義雄 2017.11.19

  1950年美國佩帶聖經會臺灣分會負責人盧淇沃牧師,回應吳勇長老從神而來的異象,將他向日產管理處(隸屬臺灣省財政廳)所承租土地的使用權,無條件讓與許昌街青年團契興建禮拜堂。終於在1953年6月14日建立「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約在同年,政府為管理所有公有土地,乃指定土地銀行成立「公產代管部」(現國有財產局之前身)負責規劃處理,約在1955年公告「凡佔用公有土地者,均可用優惠價格承購所佔有之土地」。同工們依規定進行購地。無奈該基地已於數月前,公產代管部主事者劃歸土地銀行「管有」而喪失購地權。1963年本堂在順服掌權的理念下,與土地銀行簽定兩年換約之租約,且補繳過去十年之租金。

1950年代,本堂周遭甚是荒涼,人煙稀少、交通不便。但弟兄姊妹盡心竭力廣傳福音,主不斷將得救者加給教會。隨著經濟成長,此地區呈現一片繁榮,銀行、辦公大樓等林立,地價揚昇。1980年後,土地銀行提出「拆屋還地」,因前述之情結,本堂不予同意。經多方溝通看似有眉目,但總缺臨門一腳,土地銀行乃於1991年7月31日向法院提出訴訟,多年纏訟後,於1995年5月29日在高等法院簽訂和解筆錄與契約。其後,雙方依契約商討建築藍圖,1998年7月確定後,土地銀行向臺北市建管處申請興建大樓,殊不知捷運局早已規劃,利用禮拜堂之基地(屬公有土地)作為捷運出口與相關設施,以致建案遭退回。在蔣乃辛議員多次協調下,土地銀行決定退出;而由本堂與都發局、捷運局談妥聯合開發案。土地問題在弟兄姊妹迫切禱告及同工們多方溝通下,土地銀行終於將該基地公開標售(標單附上和解契約),亞昕建設公司在瞭解本堂訴求後取得該基地,2011年2月完成共構大樓,本堂依約價購871建坪,再度於2011年10月1日在原址(指擬拆建之堂址,下同)設立「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

  自1995年與土地銀行和解至2011年間,神一步步保守引領,以致聚會人數,同工人數及奉獻上均有非常顯著的成長。再者,1996年前,本堂只擁有原址的地上產權,但之後,在諸多緣由下,陸續購得四處房地產,茲分享如下:

1、1996年,為因應改建而購置基隆路一段83號興雅國小對面之一屋,並定為「松山禮拜堂」。

2、為發展社區事工,先租而後於2006年2月購置建國北路一段33巷一屋,並定名為「惠林全人成長中心」。

3、2003年5月,因原址未能在短期內改建,且土地使用補償費提高至每月約84萬元,乃去函土地銀行表明,自7月1日起土地歸還,俟大樓興建完工後,再依約遷回;乃購置南京東路三段130號三樓作為聚會之用。2011年聚會遷回原址後,此會堂定名為「新安全人成長中心」。

4、2011年2月購得原址並再度定名為「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

本堂在神奇妙恩典下有如此美妙、豐足的房地產,我們為此獻上感恩,然而,我們更為在四處堂址得以成為福音燈台而獻上感恩。期盼神使我們世世代代不違背從上頭來的異象,彼此相愛、同心合力、廣傳福音直到主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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