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廿10-廿三8 2019.07.01-2017.07.07
靈修默想題目─申命記

7/1一 申命記二十章10~20 按神心意爭戰
一、v10~14攻城之前,先當如何?如何對待?我願用神和睦的話,與他人應對嗎?
答:攻打城之前,先對城的民宣告和睦的話,那民若肯開城門,全城所有的人都可留下為你效力,如民不肯,仍要打仗,就圍困那城,殺盡男丁,唯有留下婦女、孩子、牲畜、財物,成為戰利品,作為日常需用。向人傳講與神、與人和睦的福音,必可使人得福。

二、v15~18為什麼那些民要除滅,不能存留?我願決心拒絕罪惡,斷絕壞習慣嗎?
答:因為這些民(v17)拜偶像,行神憎惡的事,所以要將其完全除滅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使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唯有遵行神的命令,完全除去仇敵及罪惡習性,才能免受引誘,不得罪神。

三、v19~20如何善用資源?我感謝神,珍惜善用祂所賞賜的嗎?
答:樹木不可隨意砍伐,因為攻城許久,樹木所結的果子,可以作為軍隊的食物,打仗修築營壘時需要木材時,才可砍伐那不會結果子的樹木。神所賞賜的萬物,包括空氣、陽光、飲水、食物、時間及健康,按著所需珍惜使用,絕不糟蹋,這是神的心意。

7/2二 申命記廿一章1~9 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一、v1~2發生什麼事?要作什麼事?我倚靠神,鎮靜面對突發且驚恐的事嗎?
答:發現被殺的人倒在田野,卻不知道兇手是誰,此時附近城的長老及審判官將來到現場,丈量被殺的人位置與四圍鄰近的城之間的距離。遭逢殺人或兇暴的事,格外讓人驚恐,相信交託給神這公義的審判官,深知必有公義的結局。

二、v3~5除罪需作什麼準備?我願意預備自己來事奉神嗎?
答:距離最近的城必需為這被殺的人負責,長老要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中,打折牛的頸項,並讓神所揀選利未支派的祭司,來作爭訟毆打之事的判斷。長老預備母牛犢,用牠的生命來償還這被殺的人的性命,利未人的祭司蒙神揀選,為神所用,一生事奉神。

三、v6~9如何除罪?我還有什麼罪,需要神來赦免?
答:長老在母牛犢之上洗手,表明與這被殺的人無關,又禱告表明他們不是兇手,也沒有看見兇案的發生,求神不將殺人之罪歸在以色列民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可得赦免。主耶穌已為世人的罪釘十字架,付上罪的代價,凡向祂悔改認罪的,他的罪就能得到赦免。


7/3三 申命記廿一章9~17 按神心意納女戰俘、立長子
一、v10~13如何娶女戰俘為妻?我按神的心意,尋求婚姻伴侶嗎?
答:神允許交付給以色列民所擄掠的人,若見有貌美女子要娶為妻,需將這女戰俘領到家裡,她要剃頭髮,修指甲,脫去以前的服飾,為父母哀哭一整個月之後,才可結合成為夫妻。在神所設立的婚姻裡,結為夫妻是蒙神賜福的。
註:女戰俘先丟棄原有身份,算是歸化入以色列國,與神禁止娶外邦女子為妻有別。

二、v14妻子有什麼權益?我尊重別人應有的權益嗎?
答:女戰俘經過了身份轉移的程序,成為以色列人的妻子,應享有妻子應有的權益保障,丈夫應當尊重妻子,不可任意對待她。

三、v15~17立長子的原則如何?我會因偏心而罔顧公平正義?
答:以色列人將產業分給兒子承受,應該按出生的先後來立長子,不可按自己的好惡,擅自更改長子的順序,隨意來分配產業。先出生的立為長子是一件事實,跟好惡與偏心無關,長子雙倍的產業應歸給他。

7/4四 申命記廿一章18~23 不可悖逆父母
一、v18悖逆之子,如何對待父母?我敬畏神,願意聽從父母的話嗎?
答: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雖然父母責備、管教,但他仍不聽從。孝敬父母是神的誡命,若是敬畏神,順從神的話,就應當聽從父母的話。

二、v19~21父母如何對待悖逆之子?我願不溺愛,盡心教導管教子女嗎?
答:父母抓住兒子,帶到城門前長老那裡,告訴長老:「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父母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眾人將用石頭打死他,將惡從他們中間除去,眾人聽見了這樣的懲罰就害怕。

三、v22~23治死的人屍首如何處置?耶穌曾被掛在木頭上受咒詛,我有什麼回應呢?
答:人若犯罪被治死,屍體被掛在木頭上,作為眾人的警示,但他的屍體不可在木頭上過夜,必需當日埋葬,以免玷污了耶和華所賜為業之地,因為被掛在木頭上的人,在神面前是受咒詛的。

7/5五 申命記廿二章1~12 照神的吩咐行
一、v1~4神吩咐什麼?我會嫌麻煩不伸援手,故意佯為不見,讓人焦急痛苦?
答:神吩咐,若弟兄的牛、羊、牲畜,迷路了、丟失了或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盡力幫忙協助,將牛、羊、牲畜牽回歸還弟兄,以免弟兄焦急尋找。

二、v5~8神又吩咐什麼?我行事謹慎,考慮周全,常常為他人安危著想嗎?
答:男女穿戴服裝不可相互交換穿,這是異教風俗,惹神憎惡。取雛鳥不取母鳥,食物可以不致斷絕。房頂安置欄杆防止人不慎摔落,自己可免於擔受流血的罪。

三、v9~12神再吩咐什麼?我順服神,按神心意,與人配搭同工嗎?
答:兩樣種子放在一起生長,會破壞品種的純正,土地養分會過度消耗。兩種牲畜一強一弱,力氣步伐不同,不能同負一軛。兩種材料摻雜做衣服,穿了會不舒適。外衣四圍作繸子,是要以色列民記住耶和華才是真正的主人(民15:38-40)。

7/6六 申命記廿二章13~30 禁止行淫
一、v13~19什麼不實指控?有何懲罰?我倚靠神,受冤屈仍信心堅固嗎?
答:人娶了妻卻恨惡她,信口將不貞潔的醜名加給她,女子的父母帶著她到長老面前,說明男子陳述不實,當眾陳列貞潔的憑據來證明。長老抓住男子接受懲治,受罰一百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女子仍作他的妻,並且終身不可休她。神是公義的,信口誣賴的指控,將因真憑實據的陳列展開,最終都將無法得逞。

二、v20~24行淫會受什麼刑罰?我願心思聖潔,意念不沾染污穢嗎?
答:若男子的指控是真的,女子將被帶到父親家的門口用石頭打死,父親的名將受到羞辱。人若與有丈夫的婦人行淫,二人將一併治死,將惡從他們中間除去。神是聖潔的,凡行淫的必被治死,耶穌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三、v25~30被迫行淫的處罰?我敬畏神,不敢犯罪嗎?
答:若人在田野強與已許配人的女子行淫,因女子喊叫無人救她,只要將男子治死,但不可辦女子,若男子遇見沒有許配的處女,與他行淫,這男子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並要娶她為妻,終身不可休她。人若娶繼母為妻,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等於侵害了父親的婚姻。

7/7日 申命記廿三章1~8 參與耶和華的會
一、v1~3何人不能入耶和華的會?我敬畏神,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嗎?
答:外腎受傷或被閹割的人生殖能力喪失,不能入耶和華的會,為防止異教風俗進入會中(迦南異教常有被閹割男子作為孌童,參與拜鬼神的儀式)。私生子及他們的子孫,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亞捫人、摩押人及他們的子孫,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註:耶和華的會是以色列人因各樣的目的(如戰爭、年度慶典……)所舉辦的集會,會中有宗教的儀式,多半與敬拜有關,參加的人僅限男性。

二、v4~6他們為何不能入會?神改變了什麼?我信靠神,可使咒詛的話變為祝福的言語嗎?
答:首先是他們拒絕幫助在曠野的以色列人,其次是收買先知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神也禁止以色列人與他們締結友好和平的協定。神不肯聽從巴蘭,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

三、v7~8寬容那些外族?我順服神,願用寬容的心與人相處嗎?
答:不可憎惡以東人,因為他們與以色列人彼此為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為以色列人曾在他們的地上作過寄居的。雖然以東人及埃及人對於以色列人並不友善,但神是慈愛憐憫的神,要以色列人以德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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