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神的兒女(下) 梁守道 2019.12.08
講壇 做神的兒女(下) 梁守道 2019.12.08
讀經:羅馬書八章12~17節

回到今天的經文,保羅在15節講到「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奴僕」,翻譯更明白的話,是「奴隸」;領受奴隸的心,就會是仍在「害怕」中。害怕什麼呢?害怕我們得不到國王的青睞;害怕我們不值得被愛;害怕我們沒有達到上帝的標準;害怕比自己糟糕的人得到比自己更多的獎賞;這是不是和鎮民、四個哥哥姐姐、大兒子,法利賽人和文士的心境有一點像呢?為什麼我們好像信主,卻「仍舊害怕」,活在恐懼中呢?為什麼我們好像還活在過去黑暗的權勢之下,充滿害怕和恐懼呢?保羅在第八章一開始1、2節就這樣宣告了:「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我們已經蒙神的恩典,活在賜生命的聖靈的法則中,耶穌已經將我們從那惡者的權勢之下,從罪惡和死亡的捆鎖和奴役中,我們已經被釋放了,耶穌已經不再定罪我們了,我們已經在基督裡得著自由了。為什麼我們卻常常定罪自己呢?使自己留在驚懼和害怕中呢?

經上記著「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翰壹書四18)對,我們是會「懼怕的人」正是因為「在愛裡未得完全」,沒有真正認識那愛我們,以自已的形象造男造女的天父上帝,為拯救我們預備救贖計畫的天父上帝;道成肉身來到世界上,承受人類肉體軟弱但不犯罪的耶穌基督,受刑罰、受鞭傷、受羞辱、受嘲笑,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基督。

當我們真實認識神的愛,藉著耶穌基督曾經真真實實、活生生地活在我們當中的時候,我們就能甘心、樂意、滿足的回應那愛我們的天父上帝,親切地稱祂為「阿爸!」「阿爹!」「爸鼻!」「爹底!」因為我們領受的是「兒子的心、兒子的靈」。原文更是「領養的心、領養的靈」。正如是第一個故事《愛你本來的樣子》中的國王,祂期待成為祂子民的父親,領養願意接待祂的人,成為祂的兒女,與他們一同住大城堡。上帝也正在尋找。

上帝一直在尋找願意成為祂兒女、成為祂子民的人,並且與他們同住。這是一個從舊約貫穿到新約,直到今日,甚至到末日,都持續在進行中的宏大救恩的故事:從創世記到啟示錄,神一而在、再而三地對人們說,祂要做我們的神、我們的父親;我們要做祂的子民、成為祂的兒女。並且神居住在我們中間與我們同住。神要我們成為神家中的人。這是一個極大為愛付上代價的故事。

(2)成為後嗣?-->因為是兒女,蒙神的愛,才願意與基督同受苦、同得榮耀
最後17節提到,因著神的揀選,我們同為神的後嗣。「後嗣」就是神的繼承人。當然神又不會死,那當後嗣要繼承什麼呢?重點不是繼承什麼,而是「後嗣」的身分:我們與基督同為後嗣,效法我們屬靈家中的大兄長基督耶穌,效法他的樣式,與他同受苦,也同得榮耀。

很多人聽到「受苦」都會覺得好恐怖。我必須說,我也是。害怕是生物求生存的本能。不會害怕的生物,就是英雄──命短,於是很快就絕子絕孫,絕種了。這麼不合生物生存法則,不合人類理性的東西,誰會去做呢?

但感謝主,主賜下祂的兒女,為我們做見證,也為我們做那屬靈的榜樣,活在我們以前,使我們可以因為他們的見證而被激勵,快跑跟隨主。例如被主呼召外邦使徒的保羅。保羅在對哥林多教會弟兄姊妹論及「神的用人」時,這樣作見證:

「我們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礙,免得這職分被人毀謗;反倒在各樣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就如在許多的忍耐、患難、窮乏、困苦、鞭打、監禁、擾亂、勤勞、警醒、不食、…;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林後六3~10)

保羅不是一生宣教,受了很多苦,多次幾乎要死嗎?為什麼不但活者,而且常常快樂、叫人富足、樣樣都有呢?保羅是癲狂了嗎?不是的。保羅能如此看淡世上的痛苦,是因為神加添他力量。在腓立比書保羅說:

「我並不是因缺乏說這話;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這是我已經學會了。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或飽足,或飢餓;或有餘,或缺乏,隨事隨在,我都得了秘訣。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四11~13)

保羅已經掌握了那與基督一同受苦的秘訣,因為真實經歷神完全無條件的愛,願意將自己完全交給主所用、為主而活。在保羅離世前,保羅也對他的門徒提摩太這樣見證: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後四7~8)

保羅形容他這一生如馬拉松選手、又如戰場老兵。保羅深深相信,有從主耶穌而來「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也給一切期盼主耶穌再來的人。由此,我們得見保羅在息了世上的勞苦之前,如何經歷與主同得的榮耀、喜樂、平安與滿足。主耶穌基督自己成為保羅效法的對象,而效法耶穌的保羅,活出了與主同為後嗣,同受苦,也同得榮耀的美好例證。

二戰時期德國牧師神學家潘霍華這樣提醒我們:「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主是叫他來死。」我們就是被呼召成為「神的用人」,因為這是做神兒女真實的身分:無我地為主而活,因為我們深深體驗我們的生命不再是我們自己的,而是主基督的。我們體驗神無條件的愛到一個地步,我們甘願甘心樂意的全然獻上給主,為主跑完一世路程,看輕世上的苦難,定在未來永恆與主同在的榮耀。這也是為什麼經上記著:「…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5)

弟兄姊妹,你願意靠著聖靈,走上成聖的道路,不斷地倚靠聖靈,持續對付自己的老我、否定自我,定睛仰望在主十字架上捨己、犧牲、無條件的愛嗎?弟兄姊妹,你願意回應神宏大救恩故事的呼召,認上帝為父,親切地呼叫天父上帝為「阿爸,父!」嗎?弟兄姊妹,你願意真實地認識那「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現在「坐在神寶座的右邊」的耶穌嗎?(來十二2)弟兄姊妹,你願意學習同保羅一樣,為主喪掉生命,反而經歷得著生命的豐盛嗎?讓我們一起禱告。(10/6主日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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