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第九課 家庭關係建造
第九課 家庭關係建造
基督徒要按照聖經教訓建立婚姻、經營婚姻,
也要按照聖經原則教養兒女,孝敬父母。

一、按神的心意經營婚姻
1. 婚姻的設立來自神,婚姻是人在神面前的盟約,一定要以敬畏神的心尋求婚姻的抉擇,並努力經營婚姻,必須立志委身,絕不輕言放棄。(創2:18.24,瑪2:14-15,太19:3-6)。
2. 婚姻的目的是生命長進(彼前3:7)、彼此照顧(弗5:29)、情感滿足(創2:23,歌8:6-7)、防止淫亂(來13:4,林前7:2)、敬虔後代(創 1:28,瑪2:15)、表彰主愛(弗5:25.29)、見證主名(弗5:31.32)。
3. 丈夫的角色
Ø 要遵行真理作榜樣、勇於負責的態度來扮演作「頭」的角色,承擔作「頭」的權柄,引導家庭成員們按神的心意而活(弗5:23)。
Ø 作「頭」的要以體恤、捨己的行動來保護愛顧妻子及家庭成員(弗5:28)。
4. 妻子的角色
Ø 常存溫柔安靜的心(彼前3:1-6),以順服丈夫與尊重先生的態度(弗5:22.23),做好「幫助者」的角色(創2:18)。
Ø 追求美好德行,發揮智慧才幹,並以不住的代禱來「幫助」丈夫及整個家庭走在神的旨意中。(箴18:22,19:14,31:10-31)
5. 尚未進入婚姻者,以信心持守「信與不信不可同負一軛」的生命原則(林後6:14),免得無法享受婚姻的美好。若配偶尚未信主者,則要努力活出為夫為妻的本分角色,並為配偶能因自己品行而被感化來恆切禱告(彼前3:1-2,林前7:16)。

二、教養子女
1. 作父母的當認清子女是神託管的產業(詩127:3),教養兒女的終極目標是為了培養出敬虔的後代(瑪2:15)。兒女是屬於神的,我們當跳脫為了傳宗接代、光宗耀祖而生育教養兒女的想法。
2. 使孩子學會按照聖經原則來行事為人(行事準則來自神所啟示的聖經;要避免以父母的經驗或權威為主導),使他們學會遵從聖經權威教訓,願意順從神。(申6:6-7,詩19:7-13, 119:97-104)
3. 不可忽略作父母所當有的屬靈教育責任。(箴22:6)
4. 不憑血氣、不在情緒裡施行管教(西3:21),要在愛裡施行訓誡、教導、管教。(弗6:4,來12:5-10,箴13:24, 3:11-12)

三、孝敬父母
1. 不管父母是如何的人,供養並照顧他的父母是作子女者最基本當行的。(提前5:4,8,太15:3-6)
2. 以聽命順從、恭敬尊重、耐心聽話的態度(弗6:1-2,西3:20)表達孝敬父母(申5:16)。要使父母因你感到寬心與榮耀(箴23:25)。
3. 不可輕慢頂撞、不可驕橫咒罵父母。不作違背真理而令父母痛心的事。(申27:16,利20:9,箴20:20)
4. 要把父母帶到主面前,這是為兒女者所能給的最好的。(徒3:6)

四、親屬關係
1. 盡力尋求和睦的血親姻親關係。(羅12:18,14:19)
2. 務要看顧幫助落在困難中的親人。(提前5:8)

分享與討論
1. 聖經對婚姻關係裡夫要「作頭」,妻要扮演「幫助者」的命令,對你有何提醒?
2. 分享你與你的孩子之間關係如何?你將如何按神心意教養他們?
3. 你與原生家庭成員(父母,兄弟姊妹….)的關係如何?信主後,你與他們的關係又是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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