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激勵 劉民和 2005.08.14
愛的激勵 劉民和 2005.08.14
讀經:讀經:哥林多後書五章11-21節

「基督的愛激勵我們」,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的,也是我們所信、所經驗的。人若明白又經歷,生命本質必與以往不同。基督徒一定知道「基督的愛」及「經歷基督的愛」,基督的愛在生命中具體地作奇妙扭轉的工作。

一、什麼是基督的愛?
羅五7-8「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常有人問:「為何要信耶穌才能戒毒呢?」我說:「為國家、朋友死是有的,黑社會為老大賣命也是有的,只有耶穌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時,就為我們的罪死。」那人說:「我並没犯法,犯罪呀?」我們表面雖没犯法,內心卻常犯罪、頂撞神。人常犯錯又不承認,還把責任推給別人,這叫作罪。罪的功價是死,獨獨主耶穌在我們頂撞祂時,就為我們死,「基督的愛」就在這件事上向我們顯明。

最近有「未來學」,探討將來發生的事,產生「樂觀」和「悲觀」二種結果。前者從科技方面看,因科技不犯先前的錯誤,只進不退,就可能不斷成功,故前景是一片美好;後者從人心靈層面看,關乎人的道德、個性品格、宗教的認知。但為何是悲觀的呢?因人幾千年的歷史,看不到這方面的進步,甚至退步。聖經使我們看出文明無法改變人的生命,因為文明不能:

(一)不自私:林後五15「並且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不再為自己活」即「不自私」,這是非常困難的,而人有知識後,會更自我、自大,且愈自私,當自大到一個程度,就國攻打國、民攻打民。最主要的問題就是「人不能放下自己」,人人都為了自己,這不是文明、科技能解決、處理的。

(二)與神和好:林後五20「所以,我們作基督的使者,就好像神藉我們勸你們一般。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與神和好」意指與神有新的溝通,太七23耶穌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這「不認識」即指「無溝通」,指當時許多有恩賜的人缺乏與神親密的溝通。「與神和好」不是人愈文明愈能做到的,人在無知、缺乏時,反而會謙卑、向神感恩祈求,盼望主的引導。今日人藉著網路媒體一目千里,在這知識爆炸的世代,人與神、人與人就在溝通中墮落了(如禱告變少、親子缺乏溝通),這是很悲哀的事。

(三)作主的代表:林後五20中「作基督的使者」即「主的代表」,是要付代價、關懷別人、去實踐,這亦不是科技文明可做到的。現今社會人人競爭、求知、作好自己、要人服事自己,但耶穌說祂來了是要作我們的僕人、朋友。在我們的信仰,僕人除指謙卑,尚有領導的作用。耶穌為門徒洗腳後說「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這是傳福音的重要觀念,我們態度常謙卑到太退讓了,應該要主動領導,帶福音給別人。

保羅二千年前寫下哥林多後書這段話,但今天我們仍不斷提出,因為即使今日尚無一個學問、科技文明能處理以上三個問題,惟有基督的愛能激勵我們作到。當基督的愛激勵我們,讓我們明白基督的愛,我們的生命就會被主改變,使我們在這三件事上突破。

二、基督的愛如何激勵我們?
基督的愛有二個特徵:一、代替的愛。林後五21「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二、不將我們的過犯歸到我們身上。林後五19「這就是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過犯歸到他們身上」。基督的愛與罪是正好相反的,因罪是犯了錯不承認,還要推責任(說這社會不好,都是別人所害),這是重演創世記中我們的始祖,當神向亞當追討時,他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但先前他才說夏娃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現今的人亦如此。但基督的愛教我們:基督的愛和人的愛是不同的,神的愛就是不把我們的過犯歸到我們身上,替我們成為罪。

我媽媽在我吸毒時說:「孩子,求你不要再吸毒,戒掉它吧!你這麼痛苦,讓媽媽來替你吧!」我聽了又感動又內疚。神的愛不只是替代的愛,而是以無罪的成為罪,這是非常奧妙的。當耶穌被釘十字架時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這時祂除了肉身的痛苦,還有靈魂上的痛苦。若你父母對你說「你不是我的孩子。」那是身體、還是心靈上的痛苦呢?十字架上主耶穌站在人的地位上,接受父神對罪公義的審判。一向與主耶穌同在的父神,此刻竟然離開,那痛苦沒有人能明白。

當我們明白、經歷基督的愛,生命就有180度的改變。「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林後五16)新造的人的基礎就是「對耶穌基督有嶄新的體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當人被聖靈充滿、重生時,耶穌基督在其生命的意義就不同了,且在他生命的作為、能力就不一樣了。

三、基督的愛如何改變我們呢?
去年我在加拿大作見證,有位女孩子站起來為我所講的作見證。她說她是我在香港的鄰居,因為當時她年紀很小,所以我不認識她。她告訴我:「在你被殺、被那些人打的時候,那個指使殺你的人已經死掉了。」我說:「誰指使殺我,我還不知道。」她告訴我是誰後,又說:「那些砍你的人都移民來加拿大了。」我說我想見見他們,因為我已信主,又在傳道-傳講『義』的見證,若我遇見那些殺我的人,我要對他們說「耶穌愛你,我也愛你。」

没見到人時,是很容易說的,在見到人後,便很難說出口。我有個心願是「盼望作真實的見證」,而不只是講講而已,因此我要求那姊妹帶我見那些人。但見面時真的很尷尬,我覺得要說的話很肉麻,因大家都五、六十歲,有人連孫子都有了,坐在一起時真不知要說什麼。當我說「耶穌愛你們」,他們說「我知道,我看到你的見證,知道你作牧師、作傳道,很好。」說「耶穌愛你」真的不難,因耶穌真的愛他,但要說「我也愛你」就很難了,因為我並不愛他,所以很難講出來,但在禱告後,神給我力量宣告,最後終於我告訴他「我也愛他」,講完後大家都愣在那邊,不知要說什麼,非常尷尬。我在說完後就跑出餐廳外,大大地呼吸,感謝主,我講出來了,我罪脫離了、被釋放了。

這是真實的見證,不是出於想像、理想中的,那力量更是不同,尤其是在自己的生命。去殺你的仇人家吃飯,原是不可能的事,但我被基督的愛激勵後,生命滿了基督的愛,有愛的流露、渴慕,所以我盼望去他家吃飯,完成這見證。新造的人是以前没有愛、沒有寬恕,因對基督的體認不同,所以有愛、寬恕,這不是金錢、知識、地位的問題。有人見證說自己以前没錢,現在有錢了,那不代表是新造的人,因新造的人是生命的本質的轉變。保羅最有資格說「新造的人」,因他曽憑外貎看基督、逼迫基督徒,當他在大馬色的路上被主光照,他俯伏在地說:「主阿!祢是誰?」主回答:「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

林後五18「一切都是出於神;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我們生命的改變是出於神,是神的主權、恩典與憐憫。除了神的恩典與憐憫臨到我們,祂的愛激勵我們,賜給我們使人與祂和好的職份。「人信耶穌得平安」不是一種狀態,而是一種關係,當人與神和好,他會愛神,並愛神所愛的。我信主後,我很愛、尊重並看重自己,因我是神所救贖、所愛的。當人尊重、看重、喜愛自己時,才會去愛別人,而人能愛別人時,就會愛別人與別人和好,因為自己與神和好,得到喜樂,便盼望大家都和好,最重要是-盼望別人與神和好,這就是傳福音。 (94年6月19日周意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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