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命與做人 王寓文 2005.09.18
講壇:靈命與做人 王寓文
讀經: 羅馬書十二章9-21節
靈命與做人到底有什麼關係?吳長老說「靈命就是做人」。靈命就是神在救恩計畫裡藉著耶穌基督成就救贖與聖靈的動工,賜給我們新的生命;當你信了耶穌,就有一個新的生命,這神所賜的屬靈新生命會漸漸長大,會外顯在你做人的表現上。羅馬書一到十一章闡述福音真理,到了十二章就先講奉獻,講要事奉神、要彼此配搭,新生命活出來的重要性,幾方面靈命彰顯的樣式。靈命要長大,那靈命要往哪裡去長呢?長進的目標是什麼?就是效法祂兒子的模樣—模成基督的樣子,好像一個鑄模壓下去,就鑄成了一個樣子。在聖靈的勸誡、提醒、教導、拆毀、建立等工作中,慢慢建立主耶穌的樣子!保羅在十二章9-21節提出四類新生命的表現:良善、愛心、謙卑、信心。基督有這些樣子,我們也求聖靈把我們模成這些樣子!我們靈命長進是有個方向,就是耶穌的樣子。

靈命如何長進呢?需要二個「靠」、二個「必」。
二個靠─靈命長進靠什麼?要靠聖靈、靠恩典!我最怕基督徒告訴我「傳道人,我要立志效法基督的謙卑,我要很努力地去愛。」靈命不會這樣長,靈命絕不會靠人的努力、不能靠人的立志把它擠出來。我們常有錯誤想法:要修身、要修煉,要去找些知識、學問,靠些方法、靠著自己的血氣、自己的意志力,靈命就會長,不!這不是聖經所講的!靈命要長乃是要靠聖靈、靠恩典!福音書記載稅吏與法利賽人的禱告,那情景是法利賽人站著說:「神啊,我現在向祢報告這禮拜我努力的結果,我不像旁邊這些人作勒索、不義、姦淫,我還一週禁食二次,我收入都有擺上十一奉獻…。」這法利賽人覺得我自己可以,我自己很好,但那稅吏卻連舉目望天也不敢,捶胸說「神啊,開恩憐憫我,我是個罪人!」主告訴我們,這稅吏回家去比那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原來在神的眼裡,人沒有甚麼自己的好以致在神面前可以誇口,我們沒有辦法靠自己的好來討得神的喜歡,耶穌有良善,但我們裡頭沒有完全的良善,我們裡頭也沒有無私的愛,沒有完全的信心,沒有像耶穌的謙卑,我們裡頭沒有這些!這些是我們做不到的!我們真的做不到,你一定要體會!我們沒有辦法自己做到,再努力也沒辦法,因為我裡面沒有這些。當你有這體會,你就明白靈命長進就得靠聖靈的工作,靠神施下恩典給你,才可能做到。我們得救是如此,靈命長進也是如此。

二個必─靈命長進有原則的,就是「主必興旺,我必衰微」,主必須興旺起來,我必須衰微下去的原則。主沒有興旺,我不肯衰微,都會叫靈命長不起來。「我必」是談到長進的阻礙,靈命長進會碰到一個問題,就是「我」的問題。彼得因為聽耶穌說「你們都要跌倒了」,就指著剩下十個門徒說「眾人跌倒,我總不能。」耶穌於是說「雞叫二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彼得的「我」被激了出來,就激動地說「我就是與祢同死,也不能不認祢。」從這裡看見彼得是「我」很大的人。「我」在裡頭很大的人是個自以為是的人,這人什麼都要自己管,不讓主來管,這是靈命長進的阻礙。「我」的問題要對付,靈命才能長。

靈命長進講究這二個「必」「主必興旺,我必衰微」,這個次序很重要,一定要先求「祂」興旺在裡頭,「我」才能衰微。讓主要的東西、主要給你的恩典與能力、讓主自己,在你裡頭先興旺起來,那個「我」就會慢慢地衰微下去。千萬不是說「主啊!現在先幫助我,讓我可以把我衰微下去。」你做不到的!你當求的是「主啊,讓祢的良善、謙卑、信心和愛在我裡頭興旺起來!」次序對了,靈命就會自然長大,次序錯了,會走不下去。「主必興旺,我必衰微。」這是二個「必」的原則。
在羅馬書十二章這段經文裡有許多「不要」及「要」;「不要」是點出我們本性的缺陷與問題,「要」是神要琢磨我們生命的工作。分為四類「良善、愛心、謙卑、信心」來說明:

一、對良善愈來愈渴慕
我們本不知道何為善,當我們陷在罪裡,自己愛去行,還喜歡別人也去行。但當人靈命長進的時候,他會厭惡神所厭惡的事,喜悅神所喜悅的事,如同聖經說「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最近我在預備婚姻課程,想到自己也是軟弱的人,我也有外遇可能。我就求主幫助我,於是我列出了兩大張外遇的傷害:首先對配偶的傷害─是造成與配偶爭吵、衝突不停;使配偶對我常充滿敵意;配偶因憤怒而傷害自己或第三者;使配偶失去自信心,使我很難再被配偶信任,使配偶在親友間抬不起頭;造成配偶傷害自己,甚或自殺;使配偶心理受第三者存在之威脅而憂慮;長期煎熬使配偶之身體受影響。其次對自己─不確定的未來使我常陷入混淆、困惑;生活步調會陷入混亂;精力有限無法同時滿足雙方;心神常煩亂,不能專心在工作上,我在專業表現上會受影響、被質疑;財務收入無法負擔這樣的生活,造成壓力與陷入金錢試探;長期不正常的壓力,使身體受損;無法無愧地面對家人。對孩子的傷害─沒有委身婚姻的榜樣,使孩子不敢相信婚姻;愛的信用破產,孩子不再對我信賴;家庭裡經常爭吵,使孩子畏縮感到不安全;使孩子有被拋棄的感受,造成心靈傷害與人格扭曲;家庭破裂與衝突的傷痕,造成孩子的自卑,他在同儕間抬不起頭;使孩子無法得到良好的照顧;孩子的信仰也將崩潰。對第三者而言─新鮮感、刺激感過去後,這種感情將有不知如何脫身的憂慮;給與一些難做到的承諾,習慣於用隱瞞、欺騙、敷衍對待介入者,這種感情走不下去;對方感情付出,無法補償,恐以衝突、傷害、恨意解決,這種感情難有善終。對我與神之間的傷害─明顯的罪沒去對付,與神有阻隔;無法再存無虧的良心來事奉神、事奉人;陷入假冒偽善的地步,是被聖靈責備的;使我逃避神、對神的呼喚硬心;陷入良心的控告與折磨;遠離祝福,進入咒詛。還有教會名譽受損、許多信徒對我失望、讓主的名受羞辱,既然外遇有這麼多傷害,我為什麼要外遇呢?外遇是大罪,是神所厭惡的。當一個人靈命慢慢成長的時候,他就會厭惡神所厭惡的,且渴慕良善。求主塑造我們,使我們渴慕良善和祂一樣。

二、對愛愈來愈願意
這段經文提到「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這些都是愛的表現,又說「愛人不可虛假。」靈命長進的第二個現象,是對愛越來越願意。愛出問題、愛不足夠時,愛一個人,就會不願意、不情願呢!創世記記載亞伯拉罕下埃及,將近埃及,就對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亞伯拉罕裡面有好多「我」,他對太太的愛裡頭有虛假、有為自己。聖經已經告訴我們,雖然我們做不到,但基督已經為我們建立榜樣,聖靈也會幫助我們活出真實的愛。以前我是個自私、驕傲的人,為別人著想是沒有的事,但信主後,在研究所畢業前,有肢體對我說「以前剛到查經班時我很討厭你,現在看見你真是有長進,因為你會看見別人的需要。」我那時不知道自己有什麼改變,但別人可以看見!原來常常向神禱告懇求基督的愛激勵,求聖靈幫助懂得去愛,你會慢慢改變,會愈來愈願意去愛。

我覺得夫妻間的愛是最大的考驗;結婚後第三個月一個早上醒來,覺得自己娶了一個「外星人」;夫妻有摩擦不合時,到了下班時間為就隱隱作痛,心裡不想回家,怎麼辦?這個時候我就默想基督的愛,「基督為教會捨己」,為著愛願意捨己,願意委身,我呼求主幫助!我也讓自己不時讀哥林多前書「愛的真諦」,記住愛是恆久忍耐、不輕易發怒、不計算妻子的惡……,要有恩慈,盡力維持家庭和睦;我願意讓主的心意成就,聖靈就賜我有愛的力量!靈命長進的時候,你對愛會越來越願意,雖然做不到,向主求,聖靈就會幫助你,上帝更會賜你恩典,主也會用祂的能力在你裡面興旺起來的。

三、在謙卑上愈來愈像主
這段經文說到「謙卑」是什麼?就是「不要志氣高大、不要自以為聰明」。驕傲和自以為是,這乃是人本來的樣子,當我們願意效法基督時,聖靈就在心裡面幫助我們,把我們模成基督的樣子,於是就會「彼此同心」,「俯就卑微的人或事」,「若是能行,也會盡力與眾人和睦。」教會許多前輩給我們留下許多榜樣:早期教會會排定清潔日,肢體夥同來清理教會環境,一位官拜將軍的弟兄搬了梯子爬上,親手洗玻璃窗,副官恰巧路過認出,驚訝說「長官你快下來,我上去。」這弟兄卻堅持不肯,認為這乃他理當作的榮耀服事!在許昌街青年團契草創初期,吳勇長老曾為了讓大家免去主日搬動座椅之勞累,沒有對人說,就挪出週六時段,自己一個人一張張桌椅由三樓搬到二樓,作了幾次,大家才驚訝到,這方便其實是吳勇弟兄默默地愛的付出。有一次聽到一些未婚姊妹討論對未來配偶的期望,有位智慧的師母卻在其中分享「姊妹們,不要光注意人的外表喔,倒要注意那會自動自發又默默在教會打掃清理的弟兄啊!」靈命長進了,自然會越來越謙卑,越來越有主的樣子,這不是靠立志,乃是向主求,聖靈會幫助我們,神會賜我們夠用恩典。

四、在信心上愈來愈靠主
靈命如何表現在「信心」上呢?就是「殷勤不懶惰」「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常常有人碰到打擊、閒話……,他就停下來了,沒有火熱的心繼續服事下去,這是信心的問題。靈命愈發成熟,對主信心愈大,周遭人的閒言或攻擊對他的影響,就愈來愈沒作用。求主讓我們碰到打擊、挫折、閒言閒話,靈命就多長進一些!
「逼迫」也試煉信心,「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不可咒詛,不要以惡報惡。」當遇見不公義對待,不要自己急躁地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如何面對「逼迫」其實是信心的問題,當你靈性慢慢長進時,你願意信靠主,於是你面對惡意打擊、不公義待遇時,相信主掌權「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把審判權柄交還給主,而不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信心最難的是什麼?就是「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在患難的時候,要忍耐、要喜樂、要持久的禱告實在是很難、很難的!依照我們的天性,真是做不到,但我們向主求,聖靈就會幫助我們,讓裡面的我漸漸消失,讓主要成就的厚恩顯明。巫錦輝弟兄、周麗玲姊妹夫婦他們兩個孩子都得罕見疾病,但他們沒有被打倒,他們一家人因為屬靈生命長進,顯出信心,就在患難中仍然甘心服事主、見證主,持守永生盼望的喜樂地去過每一個日子。這就是靈命顯明在信心的考驗中!

羅馬書十二章9-21節都是靈命的表現,不要把它當作道德教條而勉強遵行,要記得這些不能靠我們立志盡力去做而做到。生命對,人就對,靈命長進了,你做人就會漸漸有這些樣子。不是立志或努力的問題,是生命長大了沒有的問題。我現在要對慕道朋友說話,你自認是好人嗎?不是自己說好就是好,要賜生命的主說好才是好!你願意做個好人嗎?有了神所賜的新生命,你才能真正本質上改變而成為神眼中的好人!靈命成長不是靠立志作好人,是要「求」!求聖靈做工,求主賜恩典,求主在裡頭興旺,求主鑑察叫我自己愈來愈少。(五月1日第三、四堂主日信息)



這篇文章來自 台北基督徒南京東路禮拜堂 NKEC on WEB
http://www.nkec.org.tw/group/html

來源網址:
http://www.nkec.org.tw/group/html/modules/sections/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d=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