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十三1-十四23 2017.01.30-2017.02.05

靈修默想題目─羅馬書

1/30一 羅馬書十三章1~7 順服掌權者
一、v1~2對掌權者應有什麼態度?為什麼?我順服掌權者,有好的態度嗎?
A: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順服,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令,必自取刑罰。
註1:邪惡的掌權者也是神允許的,完成神的心意。神藉亞述王懲罰以色列。
註2:順服強調好的態度,順從是必須聽從。若掌權者命令作惡,信徒應拒絕,但可以有好的態度。

二、v3~4作官的應當如何?為什麼?我禱告,司法檢調人員都秉公行義嗎?
A:作官的不叫善人懼怕,要叫惡人懼怕。他們是神的用人,要賞善罰惡。

三、v5~7為什麼必須順服?應有什麼行動?我繳稅不埋怨,尊敬該尊敬的人嗎?
A:順服因為掌權者是神的僕人,不但為了不受罰,也是為了良心平安。當納糧的,就納糧;當繳稅的,就繳稅;當敬畏的,要敬畏;當尊敬的,就尊敬。

1/31二 羅馬書十三章8~10
一、v8凡事應當如何?我求主賜力量,有愛心的行動嗎?
A: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只有在彼此相愛上,要常常以為虧欠。因認為自己愛心不夠,就付出愛,有愛心的行動。

二、v9哪一句話可以包括律法所禁止的?我願站在別人立場想嗎?
A:「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別的誡命,都包括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裡面。

三、v10愛怎樣成全律法?我不作傷害人的事嗎?
A: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心的言行就成全了律法。

2/1三 羅馬書十三章11~14 愛成全律法
一、v11現在是什麼時候?為什麼?我迷糊過日子,或預備迎接主再來?
A:現在是趁早睡醒的時候,不要迷迷糊糊。因為主耶穌再來,比我們初信的時候更近了。主耶穌再來時,我們的身體要得救,得到榮耀的身體。

二、v12現今如何?應當如何?我拒絕一切污穢,言行光明磊落嗎?
A:現今黑夜已深,罪惡橫行;黑夜必過去,白晝將近。應當一切除掉暗昧、不能攤在陽光下的言行。用光明的言行作兵器,勝過罪惡。

三、v13~14行事為人當如何?我端莊正直,或放縱情慾?
A:行事為人要端莊正直。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總要效法主耶穌基督,作主所作,說主所說。不要為肉體安排,放縱私慾邪情。

2/2四 羅馬書十四章1~6 接納差異
一、v1面對差異,有什麼原則?我接受生活習慣不同的人,不批評對方嗎?
A:信心軟弱的,要接納,不要辯論是否可吃肉,不要批評論斷對方。

二、v2~4不可有什麼言行?為什麼?我知道主在掌權,能保守愛他的人嗎?
A: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認為他們沒有信心。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認為他們不應該吃;因為神已經接納了雙方。輕看或論斷,都把自己當作審判官。雙方能否站住或倒下,跌倒,有他的主人在;並且神能叫他站住。

三、v5~6對日子、食物有什麼差異?應當如何?我尊重差異,常感謝神嗎?
A:有人看這日比那日重要,有人看每天都一樣。只要自己心意堅定就可以了。守日的人是為主守。吃的人是為主吃,要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也感謝神。不論守或不守,吃或不吃,都是為了主,都要感謝神。

2/3五 羅馬書十四章7~12 為主而活
一、v7~8應拒絕什麼錯誤?動機呢?為什麼?我願為主而活,為主而死嗎?
A:沒有一個信徒為自己活,不要自我中心;沒有一個信徒為自己死,不可自殺。活要為主而活,死要為主死;或活或死都是屬於主的人。

二、v9~10基督怎樣作主?我天天尊基督為主嗎?
A:基督死了又復活,為要作死人和活人的主。

三、v11~12信徒不可論斷?為什麼?我知道自己必被審判,不敢論斷人嗎?
A:不可輕看或論斷別人,因為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審判台前,接受審判。賽45:22~25父神指著自己的永生起誓,萬膝都必向父神跪拜,萬口都必向父神承認。所以,每個信徒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父神面前說明,接受審判。

2/4六 羅馬書十四章13~18 不要絆倒人
一、v13不可作什麼事?要決心不作什麼?我決心不絆倒人嗎?
A:不可彼此再論斷。要立定主意,決不作絆倒弟兄或使弟兄跌倒的事。

二、v14~15所有的物質本來如何?不可作什麼事?我拒絕輕視和論斷嗎?
A:所有的食物,不論蔬菜或肉類,都是神創造的,沒有不潔淨的。只因人認為不潔淨,對他而言就不潔淨。若因食物,輕看或論斷弟兄,使他憂愁,不是出於愛心。基督已經替他死,不可因為食物看法不同,破壞他的靈性。

三、v16~18要避免什麼錯誤?神的國看重什麼?我順從聖靈,有喜樂嗎?
A:不論吃不吃肉,都是出於善意。不吃的人堅持聖潔,吃的人堅持要有信心。不可因此爭執不和,被人攻擊、毀謗。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吃喝什麼,只在於公義、和平、順從聖靈的喜樂。

2/5日 羅馬書十四章19~23 無虧的良心
一、v19應當追求什麼?我願盡力和睦嗎?我接受他人指正,有好品格嗎?
A:應當看重並追求和睦的事、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二、v20~22不可作什麼事?我拒絕一切對靈命有害的事嗎?
A:不可因食物輕看或論斷弟兄,拆壞神在弟兄身上建造的工程。若因食物叫人跌倒,那就是他的罪。不論吃肉、喝酒,任何叫弟兄跌倒的事,都一槪不作。

三、v23誰是有福的?什麼是有罪的?我拒絕良心不安的事,有無虧的良心嗎?
A:你若有信心吃肉,就在神面前持守,不要批評論斷。人若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沒有良心的責備,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吃,就必有罪,因為吃不是出於信心。凡是去作自己認為不可作的事,使良心虧損,都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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