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廿三9-廿七26 2019.07.08-2019.07.14

靈修默想題目─申命記

7/8一 申命記廿三章9~25 軍營潔淨&各樣條例
一、V9~14軍營如何維持清潔?為何如此?我的心思聖潔,生活清潔嗎?
答:戰爭前,要遠避諸惡。若有人偶然夢遺,就要出到營外。到傍晚用水洗澡,日落才可入營。營外當定一個地方作為便所,並預備一把鍬,於營外便溺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因為耶和華經常在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們,免得祂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們。
註:古時近東社會規定必須把逃跑的奴隸歸還主人,被歸還奴隸下場是悲慘的。

二、v15~18逃奴如何對待?神憎惡什麼行業?我願合宜地幫助弱勢者嗎?
答:外國奴隸逃出來,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的城邑選擇自己喜歡的地方居住,不可欺負他。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男子中不可有孌童,他們的錢不可帶入神的殿作為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神所憎惡的。

三、v19~25借貸弟兄,不可如何?許願後為何必需還願?進鄰居葡萄園和田間禾稼取食有何原則?我甘心樂意向神奉獻嗎?
答:借貸與弟兄不可取利息,借給外邦人可以取利。許願之後,還願不可遲延,你嘴裡所應許的是甘心獻上的,就照所許的願謹守遵行。進入鄰舍的葡萄園可以隨意吃葡萄,但不可裝在器皿裡;進入鄰舍站著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吃,但不可用鎌刀割取禾稼。

7/9二 申命記廿四章1~9 離婚再婚的條例
一、v1~5休妻有什麼規定?新娶妻有什麼權利?我用心經營婚姻,保護婚姻嗎?
答:休妻必須寫休書。婦人離開後,可以再嫁。但後夫若再休她,或死亡,前夫不可再娶她為妻。因為這是耶和華所憎惡的。新娶妻的人不可從軍出征,也不可託他辦理公事,可在家一年,與妻子快樂。婚姻制度為神所定,夫妻為神所結合,不可分開,禁止隨便離異(太19:1~9)
註:舊約時代離婚並不普遍。休書必須寫明原因,並請人代寫(多數人不會書寫)。如此,休書讓人冷靜,必有充份理由才能寫休書,無形中保護了婚姻。

二、v6~7為什麼不可拿人的全盤磨石或上磨石作當頭(抵押品)?遇見拐帶人口者,當如何處理?我不容許罪惡嗎?
答:婦女每早晨用磨石磨麥取得麵粉,以便作出麵包。拿走全盤磨石(上下兩塊磨石)或上磨石作抵押,家庭即無法生活,以迫他還債。要治死拐帶人口或販賣人口的人,把那惡除掉。

三、v8~9大痲瘋病患要怎樣處理?我凡事都謹慎照神的話去遵行嗎?
答:大痲瘋病患的災病,應當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所指教的處理,耶和華怎樣吩咐,就要怎樣遵行。

7/10三 申命記廿四章10~22 善待窮困孤苦的人
一、v10~15借貸給鄰居,不可如何?應怎樣行?窮人呢?怎樣對待窮乏的雇工?我顧念基層工作者的需要,善待他們嗎?
答:借貸給鄰居不可進他家拿當頭,要站在外面,等他把當頭給你。若是窮人,不可留他的當頭過夜,因為他需要那件作當頭的衣服,蓋在身體上睡覺。不可欺負窮乏的雇工,要當天給他工價,不可等到日落。

二、v16父親或兒子犯罪,要怎樣處理?我行事公正,不偏離公平嗎?
答: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是為自己的罪。

三、v17~22怎樣對待寄居的、孤兒和寡婦?收割田間的莊稼、橄欖和葡萄有什麼規定?我願幫助外勞、孤寡和弱勢家庭嗎?
答: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拿婦女的衣裳作當頭。收割田間莊稼,若忘了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摘葡萄,剩下的不要再摘,要留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7/11四 申命記廿五章 審判要公正,度量需公平
一、v1~4審判官要怎樣審判?我按公正來處事嗎?
答:審判官要定義人有理,惡人有罪。惡人若該受責打,審判官就要叫他當面伏在地上,按照他的罪照數打他。只可打四十下,不可超過,免得輕賤你的弟兄。

二、v5~12哥哥過世,沒有兒子,未婚的弟弟有什麼責任?若不盡這責任,要如何待他?我盡自己的本分,照顧家人嗎?
答:未婚的弟弟要盡本分,娶嫂嫂為妻,所生的長子必歸在哥哥的名下,免得哥哥的名字被塗抹。若弟弟執意不願娶嫂嫂,嫂嫂就要當著長老的面,脫下弟弟的鞋,吐涶沫在他臉上,說凡不為哥哥建立家室的都要這樣待他。弟弟的名必稱為脫鞋之家(象徵放棄權利)。

三、v13~19買賣不可有什麼行為?為什麼?我公平待人嗎?
答:皮囊中不可有大小兩樣的法碼,不可有一大一小兩樣的升斗,要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和升斗。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為耶和華所憎惡。亞瑪力人不敬畏神,向以色列人行不義的事,也為耶和華所憎惡。

7/12五 申命記廿六章 感恩的奉獻
一、v1~4進入應許之地,有了收成,當如何行?怎樣宣告?得著收入時,我向神感恩嗎?
答:將各樣初熟的土產取些放在筐子裡,往耶和華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見祭司。宣告:我的祖先原是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人口稀少,卻成了大又強的國民,埃及人惡待我們,耶和華垂聽我們的哀求,用大能領我們出埃及,進人應許的流奶與蜜之地。現在獻上土產,向耶和華下拜,眾人一起歡樂。

二、v10~15每逢三年,要怎樣行?我每年顧念弱勢者的需要嗎?
答:要取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分給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使他們吃得飽足。在耶和華面前說,我已照祢的命令,將聖物拿出來給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我守喪、不潔淨時,沒有吃這聖物。求祢賜福給祢的百姓與祢賜的地。

三、v16~19神吩咐百姓應當如何?神應許如何?我願盡心、盡性,謹守遵行神的話嗎?
答:神吩咐他們,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神的律例、誡命、典章。凡遵行祂的道,聽從祂話的人,神應許必認你為祂的子民,又使你得稱讚、美名、尊榮,超乎祂所造的萬民之上,並使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

7/13六 申命記廿七章 1~10 立石記錄律法
一、v1摩西和長老有什麼吩咐?在人生每個階段或進入新環境,我都立志遵行神的話嗎?
答:要遵守所吩咐的一切誡命。過約但河當天,要立起幾塊大石頭,墁(粉刷)上石灰,把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

二、v2~8過約但河當天要作什麼事?
答:在以巴路山上要築一座石壇,在石頭上不可動鐵器,在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在耶和華神面前歡樂。將這律法的一切話明明地寫在石頭上。

三、v9~10有什麼要求?以色列有什麼身份?有什麼責任?我清楚自己是基督徒嗎?我常常禱告,能夠聽從神的話嗎?
答:要默默靜聽。你以色列今日成為耶和華神的百姓了,所以,要聽從耶和華神的話,遵守祂的誡命、律例。

7/14日 申命記廿七章11~26 祝福與咒詛
一、v11~13過約但河當天,六支派各要在基利心山上和以巴路山上作什麼?我清楚神賜福或咒詛的原則嗎?
答:西緬等六支派要在基利心山上為百姓祝福,流便等六支派要在以巴路山上宣佈咒詛。

二、v14誰要高聲宣告必受咒詛的事?百姓要怎樣回答?我對聖靈的提醒,總是順服聽從嗎?
答:利未人要高聲宣告必受咒詛的事。百姓要回答阿們。

三、v15~19有哪些行為要受咒詛?v20~23有哪些行為要受咒詛?v24~26有哪些行為要受咒詛?我敬畏神,遠離咒詛的事嗎?
答:v15~19製造偶像、輕慢父母、挪移鄰舍地界、使瞎子走差路、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v20與繼母、獸、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姊妹、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v24~26暗中殺人的、受賄賂害死無辜者、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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