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二15-三12 2025.04.14-2025.04.20 靈修默想題目─ 約翰壹書 4/14一 約翰壹書二15~17 本段經文的世界不是地球,而是物質世界後面抵擋神的權勢。魔鬼是世界的王,他使用世界的名利榮華富貴引誘人,離棄神。(參太四 8~10) 一、v16那些事是世界上的事?為什麼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如果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 答:世界上的事就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如果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愛父的心就不在我們裡面了,我們的心思意念會容易被世界上的東西吸引,被世界的文化與價值觀影響,讓我們無法專注於神和神國的事。因為這世界所代表的是與神是對立的權勢,所以愛世界的就等於是與神敵對、遠離神。 二、追求世界和世上的情慾和遵行神的旨意有什麼分別?世界和世界的情慾都要過去,所有的榮華富貴享樂都要消逝,唯有遵行神旨意的有永恆的價值,能夠存到永遠。 答:只有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常存。這世上的一切,最終都將過去、消逝,但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愛神的人,會效法耶穌順服神的話,藉著耶穌得著永恆的生命,也必然永遠長存。 4/15二 約翰壹書二18~23 一、v18小子們曾聽見什麼?現在如何?他們曾聽見敵基督者要來,現在有好些敵基督者出現,應驗曾聽見的話。我相信神的話語,並經歷神話語信實可靠嗎? 答:在末世的時候,會有敵基督出現,而現在就已經有好些敵基督者出現了,約翰再次提醒讀者,如今敵基督者已經出現,表示聖經的話應驗了,也顯示出聖經中神的話的信實可靠。 二、v21虛謊與真理不可能有什麼關係?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主耶穌在世時,不論如何艱難危險,從未說過謊話。我相信真理勝過虛謊,我誠實嗎? 答:沒有虛謊是從真理出來的。神是完全誠實的,所以在真理當中是不會有虛謊的。 三、v22誰是說謊的?v23承認聖子與聖父有什麼關係?不認主耶穌為基督的,就是說謊的;當時的異端否認耶穌為基督,這些異端不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是敵基督的。承認接受耶穌是神的兒子的,也承認接受了聖父。 答:不認主耶穌為基督的,就是說謊的。承認聖子耶穌是神的兒子的,就是承認並接受聖父。 4/16三 約翰壹書二24~27 一、v24要將那些話存在心裡?若存在心裡,有什麼結果?要將起初所聽見的道,常存在心裡。若按照心裡聽見的道而行,就住在聖子和聖父裡面,享受主同在的平安喜樂。 答:要將起初所聽見的道常存在心裡。約翰提醒收信者,不要被異端謬論吸引,福音真理是不會因為時代改變而有所不同,或增加或刪減的。我們將生命之道、福音持續的存在心裡,就是住在主裡,就有永生的確據。 二、v27恩膏從誰而來?主的恩膏在心裡作什麼?恩膏的教訓與住在主裡面有什麼關係?恩膏從主耶穌而來;這恩膏在凡事上教訓信徒。若按恩膏的教訓而行,就住在主裡面。這恩膏就是主所差的聖靈。(參約十五26) 答:恩膏從主耶穌而來,恩膏就是內住的聖靈,在我們的內心做教導、屬靈的指導,讓我們在生活中凡事都有聖靈引導,有主的同在。 4/17四 約翰壹書二28~29 一、為什麼要遵行恩膏的教訓,住在主裡面?主再來顯現的時候,有人懼怕,有人慚愧,有人坦然無懼。我順從聖靈,遵行主的教訓,住在主裡面嗎? 答:要遵行恩膏的教訓,就是順從聖靈的引導、按著主的心意而行。因此,當主再來的時候,我們能夠坦然無懼的對主交帳,並且我們也不會因為羞愧而不敢見主面。 二、v29主耶穌是怎樣的主?凡行公義的人與主有什麼關係?主耶穌是公義的,凡行公義的人都是主所生的。主是完全公義的主,凡經常行公義的人都是從主得著了義的生命。我看重公義,超過自己的利害嗎? 答:主耶穌是公義的主。凡行公義的人就是主所生的,主讓信祂的人成為神的兒女,有了新生命,並且與神的屬性有分,這新生命是有「義」的生命,是聖潔、合神心意的。 4/18五 約翰壹書三1~6 本段經文中,v6「就不犯罪」、「凡犯罪的」都是現在時態(有經常、繼續不斷的含意)意思是「就不經常犯罪」、「凡經常犯罪的」。 一、v2主耶穌若再來顯現,我們將如何?若盼望主再來,會怎樣行?主耶穌再來,我們的身體將要改變像祂,因為必得見到真正的祂。凡盼望主再來者,就潔淨自己,像主潔淨一樣。 答:雖然我們對主再來的事情能知道的有限,但可以肯定的是,主耶穌再來時,屬主的人必定會像祂。盼望主耶穌再來的人,我們要潔淨自己,就是要活在聖潔之中,在家庭、生活、工作與服事等各樣事情上,要追求聖潔。 二、V5主耶穌曾顯現,是要除掉什麼?凡住在主裡面的,有什麼特點?主耶穌曾來到世上釘十架,就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主耶穌完全沒有罪。凡是遵行主話語,住在主裡面的,就不經常犯罪。凡經常犯罪的,是未曾認識主耶穌。 答: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這世上,是為了擔當人的罪、除掉人的罪,並且主耶穌是完全不犯罪的。也因此,住在主裡面的,有神兒女身份的人,就應該不經常犯罪了。然而信徒難免還是會犯罪,但要覺察罪、誠實認罪,提醒自己要回到主裡面。 4/19六 約翰壹書三7~10 v7行義的=經常行義的,v8犯罪的=經常犯罪的,v9不犯罪=不經常犯罪,不能犯罪=不能經常犯罪。 一、什麼樣的人才是義人?主耶穌是怎樣的主?不要被人誘惑,以為因信稱義得救,行為就可以隨便。經常行義的,才是義人;信徒應當追求至公至義,正如主耶穌是義的一樣。我生活裡還有什麼不合乎義,需要改變? 答:行義的人才是義人,他們的義在行為上反映出來。主耶穌是義的主,是指主是完全公義的。「行義的」指習慣地實行公義;「義人」指行事為人蒙神稱許並稱義的人。神眼中的義人,必須是行義,並且是慣常地活出「義」的生活。 二、什麼樣的人是屬魔鬼的?神的兒子顯現出來,要除滅誰的作為?經常犯罪的是屬魔鬼的。神的兒子主耶穌顯現出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救我們脫離罪惡。我有給罪機會嗎? 答:犯罪的人是屬魔鬼的,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惡者的作為。屬神的人就不受惡者轄制,就不會持續地犯罪。所以,我們要求主保守我們心,不被惡者引誘而陷入罪中。 三、為什麼凡從神生的,就不經常犯罪?為什麼他們不能經常犯罪?凡從神生的不經常犯罪,因為神聖潔的道在他心裡面。他也不能經常犯罪,因為從神得的生命是聖潔的生命。信徒偶爾犯罪,卻不會經常犯罪,活在罪中。我容認罪在我生命裡嗎? 答:從神生的人,因為有神的話語在心中,並因著信靠耶穌,脫離了黑暗的轄制,得著神所賜的新生命,不再經常犯罪。「不犯罪」原文現在進行式,指不會習慣性地、持續性地犯罪,即指不致於經常犯罪、持續活在罪中。當我們內心有神的話、神的道,屬神的生命持續成長,我們就能活出與福音相稱的生命。 4/20日 約翰壹書三11~12 一、v11什麼是起初所聽見的命令?命令是不可不作,必須作的。我為自己禱告,能夠常常愛人、饒恕人嗎? 答:起初所聽見的命令就是彼此相愛。彼此相愛是個命令,是必須要聽的命令,特別是對我們身邊不可愛的人,求主給我們能力彼此相愛,活出彼此相愛的見證。 二、V12該隱屬於誰?有什麼惡行?為什麼行惡?該隱屬於那惡者魔鬼,殺了他的兄弟,因為自己平常的行為是惡的,兄弟亞伯的平常行為是善的。該隱嫉妒亞伯,就把亞伯殺了。我容許嫉妒嗎?(參箴廿七4) 答:該隱屬於惡者,因為他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出於嫉妒的原因,他殺了他的親弟弟亞伯。
| ||
[ 回到 A-3 2009 每日靈修 |
查詢其它....more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