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十九-二十三14 2008.01.14-2008.01.20

靈修默想題目─申命記 程世光 長老/提供

1/14 一 申命記 十九章
一、v1~3如何設立逃城?逃城是保護哪種人的性命?v8.9若是擴張境界,當怎樣行?v10為什麼要設立逃城?v11故意殺人的進入逃城,要怎樣處理?他人無心造成我嚴重的損失,我能寬恕嗎?
A:所得之地業分為三段,設立三座逃城,並預備道路,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逃城。逃城保護誤殺人者的性命。v8.9若擴張境界,要另外再添三座逃城。v10逃城保護誤殺人者的性命,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神所賜為業之地。這流血的罪就歸於眾人。v11要交出故意殺人者,使他被治死,除去罪惡。
二、v14地界有什麼規定?訴訟的見證有什麼規定?爭訟者在誰的面前受審?審判官應怎樣審判?如何對待兇惡的假見證者?我看誠實超過利害嗎?
A:不可挪移地界,以免強者欺壓弱者。訴訟不可只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爭訟者要在耶和華面前,和當時的祭司並審判官面前受審。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若真有兇惡的假見證人,就要待他像他想要待的弟兄,這樣就把那惡從中間除掉。

1/15 二 申命記 二十章
一、戰爭前,祭司要宣告什麼?官長要宣告什麼?v1為什麼不要害怕?我求主賜信心,有祂同在,就不必懼怕嗎?
A:祭司要宣告:今日爭戰,不要膽怯,不要懼怕戰兢,也不要因仇敵驚恐;因為耶和華與你們同去,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拯救你們。官長要宣告:誰建造房屋,尚未奉獻,可以回家去。誰種葡萄園尚未用所結的果子,可以先回家去。誰聘定了妻,尚未迎娶,可以先回家去。誰懼怕膽怯,可以回家去。不要害怕仇敵的馬匹、戰車和軍兵比你們多,因為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與你們同在。
二、v10~15對距離甚遠的各城,戰爭前,要先作什麼?什麼情況下,發動戰爭?攻取後,怎樣處理?我盡力尋求和睦嗎?參羅十二16.17。
A:先宣告和睦的話。若對方不肯和好,反要戰爭,才發動戰爭。攻取後,要殺盡男丁,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財物可歸己有。(戰爭唯一的動機是正義)
三、v16~18對迦南各城的戰爭,戰勝後,有什麼處理原則?為什麼?我除去一切引誘嗎?
A:迦南各城是耶和華賜與的地,要將當地人除滅淨盡,免得他們教導以色列人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殘忍、淫蕩、拜偶像),以致得罪耶和華。

1/16 三 申命記廿一 1~14 謀殺懸案與娶女俘虜為妻
一、在田野發現被殺的死屍,誰要出面處理?怎樣處理?v3誰要繼續辦理?怎樣辦理?如何禱告?為什麼要這樣作?我在可能範圍追求公義聖潔嗎?
A:長老們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之處量起,直到四圍的城邑,最近之城的長老就要負責辦理。v3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牽到未曾耕種的山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致死),為這謀殺案贖罪。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眾長老就要在母牛犢以上洗手禱告,宣告未曾流這人的血,也未曾見流血的事,求神赦免,不將流血的罪歸百姓。這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可除掉流無辜血的罪。雖不知謀殺者,仍要贖罪,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二、娶被俘的女子,怎樣辦理?若後來不喜悅她,要怎樣待她?我善待弱勢者嗎?
A:要領她到你家裡,她要剃頭髮,修指甲,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以後,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整個月。然後才可以娶她為妻,與她同房。若是,後來不喜悅她,就要由她離去,不可為錢出賣她;也不可使當婢女,因為你玷污了她(你既佔有了她,就要盡丈夫的責任)。

1/17 四 申命記 廿一 15~23
一、分產業的時候,可能有什麼不公平?應當怎樣處理?為什麼?我公平處理家庭事務嗎?
A:將所愛之妻所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所生的兒子(長子)之上。要認定所惡之妻所生的兒子為長子,產業多給他一份。因為他是你力量強壯之時所生的長子,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二、怎樣待頑梗悖逆的兒子?若懲治仍不聽要怎樣處理?為什麼?我趁早管教兒女,使他學會順從嗎?參箴十三24,十九18
A:頑梗悖逆的兒子經常不聽父母的話,應懲治他。若他仍不聽從,就要抓住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要告訴本城長老,這兒子悖逆不聽話,是貪食好酒的人。本城人就要用石頭打死他,把那惡除掉。百姓聽見就害怕不敢效法。
三、被掛在木頭上的死屍,有什麼限制?為什麼?我感謝主耶穌為我釘十架嗎?
A:死屍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埋葬,免得玷污了耶和華所賜的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1/18 五 申命記 廿二 1~12
一、看見弟兄的牛或羊迷路,要如何處理?若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要怎樣行?v6對母鳥與雛鳥有什麼規定?我也這樣行,愛人如己嗎?
A: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牠牽回來,交給弟兄。若弟兄離你遠或不認識他,就要牽到家中留著,等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 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拉牠起來。v6不可將母與雛一併取去,總要放母,只可取雛。
二、v5婦女和男子在衣著上有什麼規定?v9耕種田地有什麼規定?製造衣服有什麼規定?我尊重神創造的性別和物質特性嗎?
A: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v9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葡萄園裡,免得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不可並用牛驢耕地(獸性、步伐不一)。也不可穿羊毛和細麻(特性、材質不同)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

1/19 六 申命記 廿二 13~30  婚姻的聖潔
一、丈夫稱妻子沒有貞潔的憑據,要怎樣處理?若遇見人與已婚婦人行淫要如何處理?我持守婚姻聖潔嗎?
A:妻子的父母就要把女子貞潔的憑據拿出來,帶到本城的長老那裡,把布鋪在長老面前。長老就要拿住那人懲治他,並罰他給女子父母一百舍客勒,女子終身作他的妻子,不可休她。要將姦夫、淫婦一倂治死,把那惡從民中除掉。
二、城裡與已訂婚的女子行淫,當怎樣處理?若發生在田野當怎樣處理?若與未定婚的女子行淫,要怎樣處理?我求主賜我智慧,處理不同難題嗎?
A:在城裡發生,二人都要用石頭打死,把淫行的惡除掉。若發生在田野,男子要治死,但不可辦女子,因為女子喊叫,無人聽見。若與未定婚的女子行淫,男子就要給女子父親五十舍客勒銀子,並要娶這女子為妻,終身不可休她。

1/20 日 申命記 廿三 1~14
一、哪些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有什麼原因?v7.8以東人和埃及人呢?我注意身體健康,能盡心敬拜神嗎?
A:外腎受傷的、被閹割的(破壞神創造的身體)、私生子(特指迦南廟妓之子)、亞捫人和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他們不但沒有迎接,反雇巴蘭來咒詛以色列人。v7.8不可憎惡以東人,因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惡埃及人,因你在他的地上作過寄居的,他們第三代子孫可入耶和華的會。
二、戰爭前,有什麼原則?若偶然夢遺要怎樣處理?在營外便溺要怎樣處理?為什麼要這樣處理?我的心思聖潔,生活清潔嗎?
A:戰爭前,要遠避諸惡。若有人偶然夢遺,就要出到營外。到傍晚用水洗澡,日落了才可入營。營外當定一個地方,作為便所,並預備一把鍬,於營外便溺後,用以鏟土,轉身掩蓋。因為耶和華經常在營中行走,要救護你們,免得祂見你那裡有污穢,就離開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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