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和好的使者—饒恕(下) 賴建國 208.07.06

講壇 作和好的使者—饒恕(下) 賴建國 2008.07.06
讀經:哥林多後書五章18〜20節

饒恕不是什麼?
饒恕不是一種感覺,而是意志的選擇;饒恕也不是被動的遺忘,而是主動的改變;饒恕更不是立刻成就,而是要經過一個過程。我們必須說時間不會帶給我們任何的改變,以前傷害過我們的事情,或我們內心裡面的傷痛,所產生的苦毒,不會因時間飛逝就自然消失!有可能反而存在我們內心更深處,一碰到相關事情時,它就暴發出來。就像臭水溝,加上一個蓋子,我們在上面開車或走路,都聞不到它的味道,但當水溝蓋一打開,裡面的臭氣就冒出來。C.S. Lewis六、七十歲見證:「我現在能夠真正從內心裡饒恕我的小學老師」。

饒恕不是再去做烈士,受別人的愚弄和傷害;也不是否認傷害,或是為傷害我的人找藉口。我們有些老師為受家庭暴力的人做心理輔導,他們發現很多受害者,感到是因為自己不好而受到惡待,這是為別人找理由或找藉口。饒恕不是縱容罪惡,而是承認上帝在掌權。饒恕也不是壓抑自己,而是勇敢的面對。饒恕不是免除刑責,如果有人對社會公益有了傷害,他必須在上帝面前負責,要受到社會法律的制裁。饒恕也不等於兩邊立刻和好,饒恕是單方面的決定,而和好是雙方的事。就如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禱告說的:「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今天我們讀的經文林後五18-20中,主給我們吩咐,讓我們去做和好的使者,藉我們去勸別人與神和好,替基督去求人與上帝和好,這是要兩方面一起進行。

饒恕是決定
饒恕是做一個決定,就是了解事實,知道整個傷害有多嚴重,可是我仍然選擇饒恕。了解事實很重要,為要釐清其責任。到底痛的是什麼地方呢?而不是含糊籠統的感覺。好像到醫院去,紅、腫、熱、痛都是症狀,而醫生會用各種檢驗方式,查出病因是什麼,才能對症下藥。饒恕是不再去想,因為事情已經處理過了。也不再去談,如果再和別人談這事情,這證明內心仍在煎熬中,所以對別人講只是要爭取同情,為了要來懲罰對方。

饒恕是不再計較,有如聖經裡的約瑟,對他的兄長不念舊惡,不翻舊帳,而且用溫柔敦厚的方式對待別人。饒恕是要拒絕報復,放棄使罪有應得的人親嚐惡果的衝動。因為神是滿有憐憫的,也是公義的。我們不再有苦毒,心裡不再懷著怨懟,否則不僅會影響我們的人際關係,甚至會影響我們各人的健康。所以心裡面有苦毒,不能饒恕別人的人,往往也因心裡的苦毒,而影響其健康。所以即使是自私的為了自己健康的理由,而選擇饒恕,好讓我們可以活得比較快樂一點。

有三項重點,即要選擇原諒別人、原諒上帝、還有原諒自己。為何要原諒上帝呢?當我們在受傷害的時候,我們心裡往往對上帝很不能諒解,心想上帝為何會讓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為何要原諒自己呢?因為在我們被傷害的時候,大多會埋怨自己,覺得自己為何如此笨,而又那麼儍,讓別人來傷害我。

饒恕的步驟
饒恕其實是有步驟的:首先要認知所受的傷害,有如我們去醫院,希望醫生幫我們做檢驗,照X光、照胃鏡,就是要把病因找出來,然後對症下藥。

還有辨識我們負面的情緒,為何和別人談話談得好好的,突然一句不稱心的話,就把心裡的事情再次翻騰起來,就像觸到敏感的神經一樣。還有要堅定溫柔的面對,再有是主動取消對方的債務,可以讓它過去,而不再有虧欠。司提反在為主殉道,要被別人拿石頭打死他之前,仍跪下來大聲禱告:「主啊!不要把這罪歸於他們。」那些人當中有一位叫掃羅,當眾人拿石頭打司提反的時候,那些人把衣裳脫下來,放在掃羅的腳前。這個掃羅就是後來的保羅,經過幾年之後,他就被上帝得著,成為耶穌基督的使徒。

饒恕的實行
饒恕的實行,是我們人生主動的抉擇。饒恕也是改變過去的力量。沒有人能改變過去,因為往事已矣。唯有饒恕可以改變過去,至少改變過去在我們身上的影響。饒恕是推倒世界的高牆,這是借用李家同教授一本書的書名「讓高牆倒下」。在我們的社會裡,在我們的罪性裡,我們把牆築起來,而且愈築愈高、愈築愈厚、愈築愈精密。弗二14耶穌基督來,就是要拆毀把人與人之間隔斷的那面牆,在基督裡都可以合而為一。

這個饒恕就是我們重建人際的一個橋樑,橋樑和牆可以用同樣的材料,可是帶出完全不同的果效。「牆」是把人跟人隔斷,而「橋」則是把人與人連接起來。不論是獨木橋還是吊橋,或是鋼筋水泥的橋,橋這端的人可以過去,那岸的人也可以過來,兩邊就通了,而且是雙向的。如果我們被上帝特別差遣使用,我們應是來做橋,而不是做牆。這橋的特色,就是它靜靜躺在那裡,任人踐踏,也任憑車子從它上面輾過。

我們饒恕整個根基是在十字架的救恩,因為我們深深的曉得,在我們的罪性裡,沒有饒恕這個字,完全是因為我們認識了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為祂饒恕我,讓我與神和好,我今天才能饒恕別人,我才能把這饒恕的福音傳講給其他人,所以我們要承認這是單單要靠耶穌的恩典。

請求饒恕
我們如果得罪別人,不管是有意或無意,第一是要自我省察,如哀三40:「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我的言語或是動機,是否曾經使別人受到傷害。有一次,我開車行在高速公路上,正從交流道下來時,旁邊有一輛很長的大卡車呼嘯而過,我只聽到「碰」的一聲,接著我們的小車就一直在震動,我立刻把車子開到路旁,快下來檢查看車子是否還完整。我們心裡很害怕,還好我們仍活著,而那輛大卡車卻早已揚長而去。也許他的車身很長,照後鏡也有死角。他可能根本就沒看到我們,即使發出那麼大的聲音,可是那個駕駛一點感覺都沒有。

我們自己有時候也會如此,很魯莽、粗糙,或講話不經思考,可能就在有意無意之間傷到別人都不自知。若是上帝提醒我們,讓我們得光照,而能看見,求主施恩,讓我們誠心誠意的向對方認罪悔改,叫我們思想裡、言語裡、觀念裡、行為上,能夠真誠的改變。

我們也要向主禱告,即使在我們的文化裡,覺得面子很重要,我們仍要來仰望十字架領受救恩,讓我能很真誠的懇求對方饒恕。我們具體的承認過錯,誠懇的表達,不用找藉口,而且不責怪對方。如果我們去跟對方認錯說對不起,卻仍指出是因對方先引起的,否則就不會如此,這就不叫道歉,而是算帳。

即使整件事他錯得多,而我錯得少,我就為我自己的錯向他道歉,請求他原諒。而且我們要承受後果,更要曉得饒恕是需要時間,而這後果可能是什麼呢?可能他會伸出手來;可能他會擁抱我;也有可能他不理不甩的,造成另一頓羞辱;或是他掉頭就走,因為他內心裡曾經受過傷害,還未平復,他需要時間;甚至他可能還沒認識到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

思想與行動
最後我們可以有什麼思想和行動呢?如果上帝提醒我們,若有什麼對不起別人的事情,今天就打電話或寫信給他,告訴他並請他原諒。如果是有物質上的損失,應該要盡快的賠償。請在今晚睡前,做完這件事。如果你的家人或是你最親愛的人虧欠過你,你就寫信或打電話告訴他,你是多麼的愛他,把握機會好好愛他,不要帶著遺憾離開。今天就行動,最好你今天就可以抱著他,對他說:「一切都過去了」。因為我們相信聖經上的應許:「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 ( 2008年5月4日 信息 鄭琬如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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