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到第四誡

愛的誡命
出埃及記二十章1-11節
王寓文

我第一次看見時誡是在高中時候,當時覺得「好鴨霸的神,竟然不准人信別的」「誡命叫人真不自由」。信主以後,慢慢體會十誡是充滿愛的誡命,神愛我們,為了我們的好處,為了叫人在世享福而立下十誡的。
聖經中有諸多誡命,分為宗教禮儀律、民事律以及道德律,前二是給被揀選的以色列人在神治的社會裡去遵行,好叫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被保守,那是後來的外邦信徒不必遵行的,但是道德律,是被造的人世世代代理當遵行的,遵行的人就蒙受神所賜的福,不遵行的就得虧損,讓自己愈來愈遠離神豐盛的愛,十誡就是屬道德律。今天講十誡前四條,是關乎人向神關係當如何。

你選擇站哪一邊?
第一律談到人的選擇。「我是耶和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神給被造的人一樣極大的權力就是選擇權,神因著愛而給人選擇權,祂也把自己擺在讓人選擇的地步上。我們會要在「神」與「別的神」上做選擇,你選擇站在神的那邊嗎?當人不選擇神那邊,神就只有「任憑」做選擇的你去承擔後果。選不選神這邊會帶出不同的結果,詩篇十六篇大衛寫出選擇神那邊是「有滿足的喜樂」「有永遠的福樂」,不選擇站神那邊的則落入「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他們的愁苦必加增」。你怎麼知道自己有沒有站在神這邊?試問:你愁苦愈來愈多嗎?
我也曾經很愁苦,那是初信時一段感情,浪漫情境很陶醉,但對象沒有信主,漸漸我發現二人在基本價值觀上出現歧異,所以戀愛沒有給我活力和快樂,反而常常叫我愁苦。後來在徹夜難眠後,兩人淚眼汪汪的分離,把個月內體重也掉了七、八公斤。幾個經常叫人選擇錯誤以致愁苦的事,有情感情慾的事,有關係要不要追求和睦饒恕的事,有經濟或金錢處置的事。若是你的選擇使你愁苦愈來愈多,你可能站錯邊了!你要怎麼選擇?要選站在神這邊。我再問:你愁苦嗎?

別為自己立偶像
第二律告誡人不要拜偶像。那甚麼是「偶像」?看的見摸的著的偶像,基督徒大概不會去拜它。但厲害的是那些看不見的偶像。這誡命說雕刻偶像其實是「為自己」,聖經把拜偶像與貪婪相比擬,一件事物使你愈來愈貪心,使你不肯罷手,使你愈來愈貪戀著它,它就是你的偶像。偶像是用看的見的形體取代看不見的神!好如摩西上了西乃山四十日斷了音訊,以色列人被鼓惑造了金牛犢,造好了就「坐下吃喝、起來玩耍」,完全忘記神是怎樣的神!你的偶像使你「忘記」誰是萬福源頭、誰才是生命的主、拯救的道路。一件事物讓你逐日忘記與神同行的美好,忘記了神,那就是你的偶像!
偶像還有一個厲害的特色就是它會驅使人去「事奉」它、「跪拜」它,結果就叫人走在錯誤生命方向。1989年我在美國辭去電腦工程師工作,回到台北從商之際,曾對自己說:「王寓文,你要努力成為基督徒大慈善家啊!」如今回頭發現那志向就差點成了我的偶像,今日實在認清當時是暗地貪戀世俗,想一手抓住神的祝福,另一手抓住世界的名聲快樂啊!還好神有憐憫,讓我在福音佈道事奉中看見靈魂的寶貴,又開我眼看見商場上種種身不由己的無奈,接著就呼召我全職服事,否則我真會為「基督徒大慈善家」的假象在打拼卻不知錯誤。神給你天賦才幹與機會是要你榮耀祂,而你卻只為自己打算,為自己在經營,神在你的計畫裡沒有份,這就是你的偶像。
論到拜偶像,神用「忌邪」(英譯jealous)來形容祂自己,那是一種「因愛的深以致不願對象受到傷害」的情懷,經文接著提醒神何等深愛人,以致當人拜偶像遠離神時,神出於愛必有管教,但神總盼望這管教是一時的,所以不過三四代;而專心依靠神,不讓偶像佔據他生命的人,神對他施恩到千代。讓自己單單信靠神是多麼有福氣啊!
各位,你有愈來愈貪戀一件事,甚至不肯罷手,甚至忘記與神親近的甜美嗎?你很努力打拼,但你的努力目標裡,神佔甚麼地位呢?你有為自己立「偶像」嗎?你有因立了偶像而正被管教嗎?不要為自己立偶像。

貶低神、虛情假意應付神、隨隨便便輕忽神是惹神怒氣
第三誡說「不可妄稱神的名」。摩西在荊棘焚而不毀的異象裡問「他們若問祂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神於是答「我是自有永有的」,這是中文和合本意義解釋的翻譯,英文聖經採字意譯「 I am who I am」,而按希伯來音譯「雅巍」,中文聖經後來用「耶和華」為神的名。只是猶太人從字面遵行第三條誡命,於是當聖經提到「神的名」就故意用另一發音「ADONAI」代替,免得觸犯誡命。我們當然不是這樣死板的遵行。重點在「妄」的問題,妄就是「亂」,人對神的態度「亂」了,就犯了這誡命,神是要藉這誡命提醒人要「敬畏神」!
在聖經裡至少有三例,人犯了藐視或輕忽神的名,以致對神的態度錯誤而被神責備的。一個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因著但以理與他三個朋友的見證,他認識了神,後來征服天下又蓋起宏偉的京城後,他竟自誇「這是我的大能大力…為要顯我威嚴的榮耀」,他這種貶低神、高舉自己的「狂妄」叫神發怒,以致他精神錯亂七年。信神的人在成功順遂時把自己高抬,卻把神丟在一邊,這很危險。
另一個例子是信主的人對神「虛情假意」,這也是「妄」。猶大國將亡之際,先知耶利米責備假先知與祭司一方面在聖殿行禮如儀,一方面假冒神的名,隨私意亂講預言,甚至濫用權柄謀取私利,猶大百姓因為一面敬拜耶和華,一面偷偷摸摸拜巴力,這都被責備是「褻瀆我的名」。信徒如果一面敬拜神,一面又放縱情慾去做明顯違背神的事、糊塗地去做通靈、交鬼、算命的事,這是「妄」。信徒領袖為了自己好處打算,在神的工作裡有私心有偏頗,這也是「妄」,都是使自己得罪神啊。
還有就是被擄歸回後的先知瑪拉基責備百姓把瞎眼的、瘸腿的、有病的、搶奪來的牲口獻為燔祭,說這是「妄獻」,是「藐視神名」。「隨隨便便」的事奉是不好的。念華神時,學校廣播學生可以到校門口自由拿一位肢體的奉獻,那是一盒又一盒的椰子餅,與兒子興高彩烈地開盒品嚐,兒子說「爸爸,餅餅味道怪怪」,我仔細想想果真覺得「味道應該更好才對」,拿起包裝仔細察看,這盒是差不到一星期要過期,那盒是已經過期了。當下覺得可惜「這位肢體的奉獻恐怕是遭損的」。擺上好的,不要掛著神的名,卻「隨隨便便」的事奉。

信,就有安息,不信,就沒有安息
第四個誡命「守安息日」,神要的也不是字面上的遵守,這誡命其實是信心的問題:信,就有安息,不信,就沒有安息。以色列人到今日還只在字句上遵守,我到耶路撒冷,安息日黃昏到了,飯店的電梯間因為怕人去按選樓層觸犯了「何工都不可作」,被設定成層層都停,餐廳的飲食也改為水蒸盤來熱預先煮好的食物,而不敢再那一天開瓦斯生火。我們千萬不要像以色列人這樣誤解了誡命的精意。
安息日的由來是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走在曠野二個月十五天後食物即將用罄,會眾齊聲抱怨,神就說「到黃昏要喫肉,早晨必有得飽」,果然晚間有鵪鶉飛來,晨間野地上出現白霜般的小圓物,就是嗎哪。神吩咐每天按飯量收取,不要多也不要少,一週的第六日要收取雙倍,因為第七日確立為聖安息日,要紀念神真是創造主,祂掌管萬物,祂豐富供應的。由此看安息日的誡命實在考驗我們是不是「信得過」這位主!你信,就有安息,不信,就沒有安息。
耶穌道成肉身更指出安息不安息是個信心問題。安息第一層意義是人可因信而肉體得安息。要安息,那你就要信「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你信祂知道又看顧供應你的需要嗎?你信,你肯交託,願依靠,你就得安息。耶穌又說「勞苦擔重擔的我就使你們得安息,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就享安息」「人子是安息日的主」,你信祂愛你嗎?祂正是有權柄有真理的那一位嗎?你肯學耶穌的樣式、跟隨耶穌的腳蹤嗎?一個人對神有信心,心靈才會享安息,這是安息第二層的意義。靈魂也因信心得安息,這是安息的第三層意義,因著耶穌來為我們開了「又新又活的路」,人因著信可以進入「另有一個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來4),你若今日信耶穌是神的兒子,信祂流血死亡擔當你的罪,信祂從死裡復活,稱祂為主,你也將經歷靈魂有安息的平安。我再說,你信,就有安息,不信,就沒有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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