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與自由(上) 程世光 2010.11.28

講壇 真理與自由(上) 程世光 2010.11.28
讀經:羅馬書六章1~14節


賴比瑞亞國是西非的小國家,總人口300萬,該國雖處熱帶地區,但氣候溫和,年平均攝氏25度。但從1979年開始的暴動到2003結束,內戰持續24年,造成大約25萬人死亡,將近人口的十分之一,非常可怕。1979年4月總統陶伯特(William Tolbert)命令安全部隊,向抗議米價暴漲的示威群眾開槍,近70人遇害。隔年4月陶伯特被殺,閣員則被處決。賴比瑞亞自此陷入斷斷續續的動亂和內戰。軍閥之一的布雷希(Joshua Milton Blahyi)11歲就接受邪靈,後來成為部落精靈教的祭司,從此每個月都用活人獻祭。他自1980加入戰局,每次戰爭前都用兒童向惡魔獻祭,並且剜出心臟,分而食之;又把死者的頭顱當球踢,士兵男扮女裝。他的軍隊戰鬥時,除了鞋子和槍之外,全身赤裸;深信如此,有巫術保佑,刀槍不入。他經常率領部隊裸體衝鋒陷陣,使敵人未戰先怯,而博得「光屁股將軍」的稱號。1996某一天,當他督率部隊衝殺時,上帝突然向他顯現,他才知道自己是撒旦的奴隸,而不是自認的英雄人物。此後,他認罪悔改,重生得救;並曾一度在賴國首都蒙羅維亞街頭販售個人的佈道卡帶,勸人相信主耶穌。2008他從迦納回國自承必須為二萬人命負責,接受審判。他表示,從1980到1996,「超過二萬人在我和部下的手中遇害,被殺掉了。」37歲的Blahyi,向政府的「真相及和解委員會」報到後,說:「我可能被判處坐電椅、絞刑或任何刑罰,不過我認為,寬恕與和解才是正道。我一直伺機交代個人的一生,說出來以後總會如釋重負。」現在Blahyi是賴國一個福音機構的負責人。從來沒人想到這樣一位惡名昭彰、殘暴血腥的叛軍指揮官會改變,也從來沒有一個人能夠改變他。Blahyi的改變是上帝大能的作為。以前,他血腥凶暴,自認為英雄;上帝使他知道其實他是撒旦的奴隸。真理的上帝使他知道真相,他就悔改。所以真理使人得著自由。不信的人因為明白真理,得著自由。聖經充滿偉大的真理,每一位基督徒都應明白真理,使我們活在神所賜的自由和平安裡。今天就讓聖靈藉羅馬書向我們說話。

一、不要無知,貪愛罪中樂,在罪惡失敗中。

(一)罪得赦免,才有平安。
神的永能和神性
有人因為神不能看見,就不相信神的存在。空氣我們看不見,空氣卻充滿在你我的周圍。空氣對人的生活是絕對的必須,神的存在對人也是絕對的必須。羅馬書一19、20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什麼是神的永能?神是永恆的。人活在暫時的時間裡,卻渴望永恆。神是無限的,有無窮的大能。人活在有限的空間裡,渴望超越,人有無限的觀念。為何如此?因為神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神把永恆和無限的渴望放在人裡面。什麼是神性?神是慈愛的,你我都需要愛;神是善良的,人需要行善;神是公義的,國家社會需要公義;神是絕對真實守信的,人也需要誠實;神是聖潔的,人需要清潔的良心;神是智慧的,人也需要有智慧。這些慈愛、善良、公義、誠實、聖潔、智慧都是神性。

犯罪虧缺神的榮耀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每一個人都知道的。若我們對自己絕對誠實,就必須承認自己有許多的錯誤和失敗。明明知道該作的沒有作,不該作的又去作了,當我們故意壓抑良心、真理的聲音,就陷在錯誤裡面。羅馬書三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罪是什麼?罪的意思是「矢不中的」,也就是達不到神的標準。神造我們,要我們像祂完全慈愛、善良、公義、誠實、聖潔,顯出神的榮耀。但我們沒有像神一樣完全慈愛、善良、公義、誠實、聖潔,我們虧缺了神的榮耀,那就是罪。

主耶穌挽回神的忿怒
  羅馬書三25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人的行為既達不到神的標準,也不可能靠自己脫離罪惡。神使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釘十架,替我們的罪惡受刑罰,挽回神對罪公義的忿怒,流出祂的血就洗淨我們的罪惡。為什麼人沒有平安?以賽亞四八22節說:「惡人必不得平安!」良心對罪的控告,使我們沒平安。只有我們真誠向神認罪,才有平安。

(二)不可無知、貪愛罪中之樂
  有人認為基督徒犯罪不要緊,只要向神懺悔,神就會赦免。更有甚者,認為神赦罪顯出神的恩典;我多多犯罪,神多多赦免;那我多多犯罪,就多多顯出神的恩典。

有一位王傳道應邀到中國南方的教會,有幾天的講道,不巧的是他忘了帶刮鬍刀。怎麼辦呢?教會同工就把刮鬍刀借給他。那把刮鬍刀的弧度與王傳道所用的不一樣,加上是新的,刀鋒利。王傳道一個不小心,就把臉刮傷了。同工知道後,趕緊拿出一瓶創傷藥。傷口經過藥的塗抹,很快就癒合。王傳道感到這藥實在很好用。同工看他喜歡,就把整瓶藥都送給他。他看這瓶藥可以用上百次,真是太好了。王傳道會因為這瓶藥好用、又免費,就把自己多刮幾道傷,再塗藥,顯示藥的效果很好嗎?若如此,他是無知,頭腦有問題。藥是為醫治傷,不是叫你去刮傷。同樣,主耶穌流出寶血是為了赦免我們的罪,不是要我們去犯罪。刮傷會痛,不痛是他的神經死了。犯罪沒有感到後悔痛苦,是他心靈的神經死了,可能他沒有神所賜的生命。若有人貪愛罪中之樂,覺得犯罪沒有什麼,他是對真理的無知。

  在印度有個年輕人賭博,被抓坐監,要繳罰款500盧比,才可以出來。他原來生長在窮苦家庭,母親為了他能出監,替人作苦力。一天搬運石頭,被砸傷了手,流出血,就包紮起來。母親去探監,他問母親為什麼手包紮起來。他知道母親為了他出監,竟然作苦力,手受傷,就非常後悔,立誓以後,再也不賭博。這母親為了兒子手受傷,主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在十架上,捨身流血,是更大的愛,更偉大的犧牲。若有人故意犯罪,是藐視主耶穌的愛,對主耶穌無情無義。

  約翰壹書三9、10說:「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

這兩節中的「犯罪」、「不能犯罪」都是現在時態,有繼續不斷的含意。也就是凡從神生的,就不會繼續犯罪;他也不能繼續犯罪,因為他是從神生的。基督徒難免犯罪,但不會繼續犯罪。若有人經常犯罪,他並不是從神生的。所以,若有人經常說謊,或活在仇恨裡,或活在淫亂裡,他根本沒有重生。他若不真誠悔改,前面就是地獄的火在等著他,不論他在教會多久,對聖經多熟,擔任什麼職務,或有多高的社會地位。耶穌說在教會裡有麥子,也有稗子,兩者並存。有一天主耶穌再來,稗子要被丟在火裡焚燒。

  所以,神恨惡罪惡,你我也當恨惡罪惡,遠離罪惡。若有人陷在罪裡,快快回頭。若貪愛罪惡,神的審判必定臨到。(下期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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