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三5-三22 2012.12.10-2012.12.16

靈修默想題目─加拉太書

12/10一 加拉太書 三章5、6
背景:保羅第一次旅行佈道在彼底息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等加拉太地區傳福音受了許多逼迫,甚至幾乎被石頭打死,但保羅堅持福音真理,不向猶太律法主義讓步,繼續傳福音;不但保羅被逼迫,加拉太的信徒也受了許多逼迫痛苦。(徒十三50,十四5~7、19~23)

一、v5對信徒接受律法主義提出什麼質疑、反思?我的信仰前後一致嗎?
A: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加拉太信徒曾經為了拒絕猶太人律法主義,受了猶太人許多的苦。現在若接受律法主義,豈不是否認過去對真理的堅持,認為過去的受苦是白白受的嗎?
註:律法主義:信耶穌基督不夠,要受割禮、遵行律法才能得救。

二、v6父神為什麼賜聖靈?為什麼在他們中間行異能?我感謝神賜下聖靈嗎?
A:父神因為他們聽信福音,賜給他們聖靈,又在他們中間行異能;不是因為他們行律法。(徒十三48、52,十四3,8~10)

12/11二 加拉太書 三章6~9
一、亞伯拉罕怎樣得著義?我相信主耶穌嗎?我有把握,因信被稱為義人嗎?
A:亞伯拉罕信神,他的信就算為他的義。亞伯拉罕不是藉著行為被算為義人,而是藉著信被算為義人,他是因信稱義。

二、哪些人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我效法亞伯拉罕,一生信靠神嗎?
A:正如亞伯拉罕因信稱義,那些以信為本、相信神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他們不是亞伯拉罕血統上的子孫,而是因為信,成為靈性上的子孫。

三、聖經怎樣預言外邦人因信稱義?怎樣實現?我為得著福音感謝神嗎?
A:聖經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亞伯拉罕因信被算為義人,得到因信稱義的福;萬國的外邦人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也得到因信稱義的福。如此,外邦以信為本、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

12/12三 加拉太書 三章10~11
一、在神面前,靠律法的人結果如何?為什麼?我以行為誇口,或知道自己不足?
A:凡是靠律法,以行律法為本的人,在神面前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說: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遵行律法是好的,但只要有一條沒有作到,就要被咒詛。所以,所有倚靠律法的,都被咒詛。

二、靠律法可能稱義嗎?為什麼?我信靠神,或靠自己的努力討神喜悅?
A: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相信才能得生命;靠律法就是不信,不能得生命,也不可能稱義。

12/13四 加拉太書 三章12~14
一、基督怎樣救贖我們?我感謝基督無比的愛,甘心為我的罪受咒詛嗎?
A:基督既在十架上為我們的罪受了咒詛,就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

二、亞伯拉罕的福怎樣臨到外邦人?我確知聖靈在我裡面嗎?
A:因為基督耶穌在十架上為人的罪受了咒詛,就使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外邦人因為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2/14五 加拉太書 三章15~16
背景:亞伯拉罕把他獨生的兒子以撒獻上,神應許他: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創廿二18)
一、人所立的約有什麼效力?我謹慎立約,並信守承諾嗎?
A: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內容就不能廢棄或增加。

二、v16神的應許是給誰的?子孫是指誰?我耐心尋求,直到明白真理嗎?
A:神的應許(創廿二18)是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耶穌。可能舊約時代的人都不知道,這子孫指著基督,直到新約時代才明白。
註:「子孫」是單數,也可用作集合名詞。

12/15六 加拉太書 三章17~18
一、v17神的應許怎樣超越律法?我相信神的應許超越時空,必定實現嗎?
A:神預先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摩西的律法廢掉,叫神給亞伯拉罕「地上萬國必因你後裔得福」的應許,成為無效。

二、神怎樣賜亞伯拉罕產業?我順從神,得著神應許的福嗎?
A:因為承受產業,若基於遵行律法,就不基於應許;但神是按照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以色列人按照神的應許得著迦南地(書廿一43~45)照樣,基督徒按照神的應許得著屬靈的福氣。
註:產業包括迦南地和神應許亞伯拉罕一切屬靈的福氣。

12/16日 加拉太書 三章19~22
一、承受產業是基於應許,神為什麼賜律法呢?我接受律法的約束,遠離罪惡嗎?
A:律法原是為過犯加添上的,直到那蒙應許的子孫耶穌基督來到。若是人完美,就不需要律法拘束。但因人犯罪,就加上律法的約束,不致於犯更大更多的罪。

二、律法是怎樣設立的?中保有什麼責任?我為他人祈求嗎?
A:律法是天使經中保摩西之手設立的。中保本不是一面作的,摩西不但傳達神的律法給以色列百姓,也為犯罪的百姓祈求神赦免;參出卅二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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