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實的神(下) 沈明鋒 2005.10.02

信實的神(下) 沈明鋒 2005.10.02
讀經:申命記七章9節
之前的三、四十年間,我們定期與土地銀行簽訂土地租約。然而因著整個大環境的改變,南京東路一帶工商經濟發達,土銀要求收回土地自行開發使用。但教會擁有的是合法產權的建築物,豈可說要收回就隨時能收回?土銀於是在民國八十年間提起拆屋還地的訴訟。在所有法律人都不看好教會能勝訴的狀況下,我們竟於第一審判決勝訴;之後在民國八十三年間,教會與土銀在上訴高等法院中簽訂和解條款,雙方同意共同使用土地。這期間教會一直承受來自土銀的壓力,弟兄姐妹好幾次不禁要問神,為什麼教會遭遇到這樣的事,好像隨時要被趕出去一般?現在我們回頭看起來,這正是神奇妙的手在運籌。因著訴訟所改簽的和解條款,使我們不再受制於原先定期租約的約束,原租約中規定只要政府徵用土地,我們即失去所有權利。誰能料到,今天這地要作為捷運站出口?若非和解條款這樣的轉換,在定期租約下的法律關係,當捷運局說要徵用土地時,我們真是一點保障也沒有。

話說正當教會與土銀談妥要改建大樓,忽然又冒出基地已經被政府設定作為捷運出口站的問題,以致建照發不下來。同工也不明白為什麼,似乎是好事多磨。但今天我們回想起來,才知道是神要為我們預備一個更好條件的堂會。在與土銀簽立條款之初,為了暫時遷堂需要,教會租了位於長安東路的祥寧大樓二樓做為應變。後來因改建的事耽延,神以奇妙的方式逼著我們發展祥寧成為一個社區全人成長中心,開始較有計畫地走向社區宣教的嶄新嘗試。我們知道,未來舊址改建完峻之新堂的底層,會是兩條重要捷運線的交會出口,禮拜堂的發展將不只以目前所在社區為限,整個大台北捷運系統涵蓋之每一個地方都能很方便地進到教會,這就大大擴張了我們傳福音的地界。

捷運局今年年初訂下了明年三月一日即須拆除舊堂的期限,捷運出口的工程開工在即,我們必須與土銀於六月十五日之前將土地的爭議徹底解決,否則捷運局就要徵收。又因土銀自忖無法按原計畫使用基地,改採敷衍拖拉策略,遲遲不願履行與教會所訂和解改建大樓的約定。其董事會甚至通過決議,將土地直接交付政府徵收,完全無視雙方契約的存在。純就法律面來看,一旦交付政府徵收,原來的和解條款就失去了效力。雖然土銀一再辯稱,他們並非罔顧和解條款,實在出於無奈;但事實上是土銀認為原來的經濟利益既然消失,不如趁機將與教會約定改建的燙手山芋推給捷運局。在這裡我們看到了,人不管與你簽下怎樣的契約,都不能給予真正的保障。

教會在獲悉土銀的意圖後,立即向捷運局、立法委員、行政院緊急陳情,強烈抗議政府豈容土銀如此背信?之後教會再跟土銀協商,表示既然土銀無意興建,教會願以高於徵收金額並負擔增值稅的價款價購基地;但土銀囿於公務人員怕事心態,一直不肯積極處理。幾經協商,土銀最後同意公開標售;教會則強烈要求土銀務必誠實告知投標者,基地帶有與南京東路禮拜堂所簽和解契約之負擔。奇妙的是,在今年年初,政府對捷運聯合開發的相關法令有重大改變,鑒於捷運工程因產權問題容易造成延誤,於是規定一旦有土地所有權人與地上物所有權人無法達成協議情事,政府一律強制徵收。如此一來在公開標售中,教會反而得到更大的保障,因為所有參加投標者,若未與教會達成協議,以比較高的價錢標得土地反而落入被徵收的結果。感謝神奇妙地帶領,幾經峰迴路轉,與教會事先達成協議之建商,終於七月二十日順利標得基地了。感謝神為我們預備了合作的建商,因整個建築費用高達十億以上,民間建商考量資金成本,工程進度必不耽延;再因這當中必須配合捷運工程,施工品質更有政府為我們把關。

未來新建大樓一樓除作捷運出口外,有近三十坪的空間供教會作獨立進出及門面設計,另二、三樓整個樓層全歸教會使用。神在這當中,不但保守了教會原有據點,更讓教會取得比當初與土銀契約更優惠的條件,大大地減輕在財務上的壓力。我們的神真是信實的神、可靠的神!在神豐富的恩典下,將來教會不但有二段的會堂、三段的會堂,還有惠林成長中心。教會並不打算賣掉三段的會堂,因為這裡使用的功能非常好,雖然我們只是價購三樓一層,卻能夠使用地下一樓空間及一樓後面花園,與大樓所有住戶也有很好的互動,另外與旁邊中正國小及附近里鄰都有良好的關係;因此除非神叫我們遷離,否則我們實在沒有理由自己離開。至於惠林成長中心則繼續其社區工作功能,這也是一個宣教的重要據點。我們估計三年的時間,二段的會堂即可建成,屆時教會整體發展,即可進入一嶄新的局面。

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
神是信實的神,向愛祂、守祂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祂的慈愛大過諸天,祂的誠實達到穹蒼。祂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慈愛的神;祂愛我們,就會愛我們到底。主耶穌流血為我們立了新約,惟有祂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神的愛在此就顯明了。聖經上說:祂施慈愛直到千代,這是及於子子孫孫的。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指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主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上,也應許要「…直等到祂來」。可見我們的信仰,不止及於個人與今生,是可以影響後代子孫並進入永恆的。

一個敬虔事奉神的家庭,可以養育出敬虔的兒女。有的父母或許以為信仰的事是自由的,並沒有看重子女是否能夠得救,以致於神所託付的產業一個個地流失。聖經的教導卻是要我們在兒女還小的時候,即帶領他們認識真神,他們才能走向蒙福的道路。家庭是得救、蒙福的單位,只要用心注重家族信仰,會一代一代的影響,會一代一代的延續下去。

我們如何愛祂、並守祂的誡命呢?主耶穌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彷,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二十二37-40〉我們要愛人如己、愛鄰舍如同自己,而「誰是我的鄰舍呢?」如路十25中所記載的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就是神對我們的教導。只要我們有機會接觸到的、週遭有需要的人,都是我們應該關心、應該把福音傳給他們的對象,這些都是我們的鄰舍。

同樣論到聖餐,經上說「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十一27〉,這裡的「按理」的「理」是甚麼理呢?其實就是一個應該有的合宜態度。主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我們就應該知恩、感恩、報恩,這就是那個該有的態度。所以保羅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這也就是一種「委身」的回應,願意把我們自己交付委身的對象,就是我們的神,也委身我們的教會。「委身」是一種「心志」,因知我們是神重價買贖回來的,我們不再為自己,乃是為神而活,這就是委身的心志。我們也要透過日常靈修與上帝保持良好的關係,常常親近神,神就常常親近我們。心中常有上帝的話語,才能結出聖靈的果子、活出生命的見證。

再過三年舊址新堂建好,可以預知的是我們即將面臨新的挑戰,教會需要更多同工的投入;當神把更大的禾場、更重的託付交付南京東路禮拜堂,我們是應該對神有正確的回應。人人應到神的面前來求問,在這樣的重大託付下,主阿,我該如何行?我們都是教會、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每一肢體都有其功用;最起碼我們也可以常常代禱,可以多關懷我們的弟兄姊妹。現今台灣社會的結構已走向老人化,單親家庭也日益增多,在我們生活週遭,實在有著太多需要關心的對象。我們是否能夠體貼神的心意,甘心樂意地擺上自己的一份?神是信實的,祂因為愛我們連命都捨了,我們的回應是什麼?我們又可為祂捨去甚麼呢?﹝七月31日呂懿靜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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